温州晚报2022年3月19日讯 3月19日早上,浙江海宁市发布多个通告:海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海宁许村、周王庙实行全域封控。详情如下。
海宁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为坚决做好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维护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从即时起,海宁市全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格实施封控、管控、防范三区管控。对重点区域临时封闭管理,实施交通管制。严格对重点区域人员全面排查和采取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2.暂时关停全市密闭公共场所,暂停开放宗教和民间信仰场所。
3.全面实施医院、养老院等重点场所封闭管理。
4.暂停城乡公交。
5.严格守好大门小门,非必要不外出,不扎堆、不集聚。
6.严格中高风险地区往返海宁人员的排摸力度,并严格落实对应管控政策。
7.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坚持单位个人健康监测报告制度。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9日
关于对海宁市许村镇
实行全域封控的通告
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海宁市许村镇全域实行封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格实施封控、管控、防范三区管控。对全镇实行临时封闭管理,实施交通管制,只进不出。
2.关闭经营性场所,除群众生活必需的菜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全部关闭。
3.学校、幼儿园及培训机构全部停课。
4.除防疫需要、民生保障、涉及重大安全的企业外,其他企业一律停工,所有工地全部停工。
5.非必要不出户,严禁人员聚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封控管理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9日
关于对海宁市周王庙镇
实行全域封控的通告
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海宁市周王庙镇全域实行封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格实施封控、管控、防范三区管控。对全镇实行临时封闭管理,实施交通管制,只进不出。
2.关闭经营性场所,除群众生活必需的菜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全部关闭。
3.学校、幼儿园及培训机构全部停课。
4.除防疫需要、民生保障、涉及重大安全的企业外,其他企业一律停工,所有工地全部停工。
5.非必要不出户,严禁人员聚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封控管理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9日
关于对海宁市许村镇全域范围内
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19日5时起,对海宁市许村镇全域范围内的国道(G320、G104)和地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同时,S2杭甬高速许村收费站、G2504杭州绕城高速许村南收费站进口封闭。管制期间,除持有通行证的执行疫情防控、应急救援、核酸采样、物资保障、紧急送医等必需的保障类车辆外,禁止其他一切车辆进出许村镇。
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将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从严查处。
车辆通行证申领地点:许村镇人民大道2688号许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1706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7635035。
交通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海宁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9日
本土新增2157+1713
3月18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228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71例;本土病例2157例:
吉林1674例,其中吉林市914例、长春市742例、四平市12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6例;
福建199例,其中泉州市191例、厦门市3例、漳州市3例、莆田市2例;
辽宁69例,其中大连市41例、沈阳市27例、营口市1例;
广东47例,其中深圳市46例、广州市1例;
山东42例,其中滨州市12例、青岛市10例、临沂市6例、德州市6例、威海市4例、淄博市2例、烟台市2例;
天津28例,其中武清区11例、西青区8例、滨海新区5例、红桥区2例、南开区1例、津南区1例;
甘肃22例,其中兰州市19例、兰州新区3例;
黑龙江20例,均在哈尔滨市;
浙江11例,其中衢州市10例、嘉兴市1例;
陕西11例,其中宝鸡市7例、汉中市2例、西安市1例、铜川市1例;
上海8例,其中浦东新区3例、金山区2例、闵行区1例、宝山区1例、松江区1例;
湖南6例,其中怀化市3例、邵阳市2例、长沙市1例;
云南5例,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4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1例;
河北4例,其中沧州市2例、廊坊市2例;
江苏3例,其中南京市2例、连云港市1例;
重庆3例,其中沙坪坝区1例、渝北区1例、巴南区1例;
广西2例,其中南宁市1例、钦州市1例;
北京1例,在东城区;
河南1例,在焦作市;
贵州1例,在遵义市。
含26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吉林8例,山东5例,浙江4例,天津3例,辽宁1例,江苏1例,福建1例,广东1例,广西1例,甘肃1例)。
新增死亡病例2例,均为本土病例,在吉林。
无新增疑似病例。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823例,其中境外输入110例,本土1713例:
吉林537例,其中吉林市518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11例、四平市6例、长春市1例、梅河口市1例;
上海366例,其中浦东新区63例、闵行区59例、嘉定区44例、徐汇区40例、宝山区26例、普陀区22例、虹口区19例、青浦区16例、黄浦区15例、金山区15例、静安区13例、松江区12例、杨浦区8例、长宁区7例、奉贤区7例;
河北265例,其中廊坊市260例、沧州市5例;
山东161例,其中滨州市111例、威海市26例、淄博市12例、青岛市6例、潍坊市3例、德州市2例、烟台市1例;
福建77例,其中泉州市75例、福州市1例、漳州市1例;
辽宁60例,其中大连市32例、沈阳市16例、营口市11例、辽阳市1例;
广东48例,其中深圳市31例、东莞市14例、中山市2例、广州市1例;
黑龙江43例,均在哈尔滨市;
江西36例,其中南昌市35例、宜春市1例;
江苏35例,其中连云港市19例、南京市8例、苏州市5例、无锡市2例、盐城市1例;
云南24例,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22例、昆明市1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1例;
广西17例,其中钦州市10例、防城港市5例、崇左市2例;
安徽15例,其中马鞍山市8例、铜陵市7例;
浙江14例,其中嘉兴市7例、衢州市6例、丽水市1例;
内蒙古6例,其中呼和浩特市5例、通辽市1例;
河南4例,均在焦作市;
贵州2例,均在遵义市;
甘肃2例,均在兰州新区;
湖南1例,在永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