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树也会违法?对!因为有些地方只能种粮食,不能用来种树,包括果树,那就是国家基本农田。
3月17日,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检察院,河池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东门镇章罗村“十二洞”基本农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这是河池市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倾向,贯彻落实田长制度、严守耕地红线,破解“荒田、占田、毁田”难题的“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首次实践。
听证会案件所涉及的罗城东门镇章罗村“十二洞”(地名,下同)及周边耕地是銮墩、白腊、大罗等三个村屯主要粮食及蔬菜种植用地。近年来,因修建产业路未修建排水沟、附近页岩采石场在运输石料过程中未及时清除散落石块等原因,该区域内农田水利设施不完善,农田灌溉用水得不到有效保障,导致部分水田被迫改成旱地、种上果树,约50余亩基本农田闲置、荒芜,当地群众意见较大。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罗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世令介绍了案件事实、调查过程、听证会议题等基本情况,并针对章罗村“十二洞”及周边耕地保护工作存在的三大类问题,通过多媒体PPT和法规解读形式向与会人员进行了详细展示。与会行政机关人员与听证员就会议议题进行了提问和解答。经听证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提出的耕地保护建议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应予以采纳,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加以整改。
17日的听证会结束后,全体参会人员共同来到东门镇章罗村“十二洞”参加修缮农田水利工程开工仪式。据悉,此项水利灌溉工程总投资157万余元,将修建拦水坝2座、灌排渠900余米,有效解决“十二洞”及周边180余亩基本农田灌溉用水问题,为粮食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为贯彻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河池市以推行田长制为契机,延伸建立“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通过司法监督介入与“田长办”执法协同联动,相互衔接配合,充分发挥了田长制优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耕地保护中的作用。
“强化耕地行政执法监督,办理章罗村‘十二洞’基本农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有效保护了耕地资源,保证农业生产活动的正常开展,这是河池市在基层落实田长制度有效尝试。推行田长制真正实现了地有人种、田有人管、责有人担。”河池市田长办主任魏毅在“十二洞”农田水利修缮开工仪式现场告诉记者。
据悉,今年年初,河池市全面推行田长制,以村(社区)为耕地保护网格单元,设置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耕地保护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田长,全市共11个县(区)、141个乡镇(街道)、1658个村(社区)积极落实,努力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网格化、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监管格局。该市争取到2023年12月底形成完备的“田长制”体系,确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得到有效遏制和控制。同时,完成耕地撂荒治理任务,力争全市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不低于自治区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总体布局稳定合理,稳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河池“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形成了有效保护耕地的工作合力,用实际行动严守耕地红线、守护基本农田,助推“六新河池”高质量绿色发展。(本报记者卿要林通讯员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