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叙利亚使馆发布赴华人员行前检测要求

时间:2022-03-29 09:51:08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29日电 据中国驻叙利亚大使馆微信公众号消息,为减少疫情跨境传播,从2022年3月28日起,自叙利亚出发,经第三国中转乘机的赴华人员(中转不超过两次),需凭新冠病毒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简称“双核酸检测”)或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简称“双检测”)申领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其中,已接种灭活疫苗人员除须在叙利亚进行“双核酸检测”,接种非灭活疫苗及未接种疫苗人员需进行“双检测”(以上检测均需在驻叙利亚使馆指定或认可的核酸及血清IgM抗体检测机构完成)外,还须在中转国(赴华直飞航班起飞国)再次进行“双核酸检测”或“双检测”。驻中转国家使领馆有可能要求在中转时进行抗原检测,乘客在办理乘机手续时,航司将在查验其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的同时,一并查验抗原检测结果。具体如下:

一、检测要求

(一) 灭活疫苗接种人员

已完成灭活疫苗接种人员,使馆不再要求血清IgM抗体检测,但需在使馆指定或认可的任意两家或同一家机构完成“双核酸检测”。“双核酸检测”第一次采样时间需为登机前7日内,第二次采样时间需为登机前24小时内,两次检测需间隔24小时及以上。

(二)非灭活疫苗接种人员

已完成非灭活疫苗接种人员需于登机前24小时内在使馆指定或认可的机构完成核酸及血清IgM抗体检测采样,并向使馆申领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三)未完成疫苗接种人员

未完成疫苗接种人员需于登机前24小时内在使馆指定或认可的机构完成核酸及血清IgM抗体检测采样,并向使馆申领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二、中国公民申领绿色健康码

中国公民在获得“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双检测”阴性证明后,应立即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按要求逐项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检测结果。经中国驻叙利亚使馆复核通过后,申请人可获得绿色健康码。请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乘机,并在乘机时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三、外国公民办理健康状况声明书

外国公民在获得“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双检测”阴性证明后,可使用电脑、手机等终端设备登录健康声明书系统,注册账号后,逐项填报信息并上传检测证明,提交中国驻叙利亚使馆审核。

四、关于既往病史人员等

(一)既往病史人员的判定: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或未注射疫苗者血清检测呈阳性也会被视为既往病史人员。

(二)既往病史人员的检测要求:对检测报告呈阳性而被判定为既往病史人员的,以报告日期为起算日,需再做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需间隔24小时及以上,另做一次肺部CT或X光检查(孕妇可免除,提交预审3天内检测)。前述CT或X光检查报告以及两次核酸检测报告请发使馆邮箱consulate_syr@mfa.gov.cn,经使馆审核通过后,请自我隔离14天并进行健康监测,隔离结束后,规划行程,在登机前重新按使馆要求进行“双检测”或“双核酸检测”,在申请健康码时,请将前述CT或X光检查报告一并上传。

(三)近期有相关症状的:在过去14日内,如有发热、咳痰、头痛、咽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腹泻或其它症状的人员,建议及时检测并就医,在症状消除后隔离14天或更长时间,经观察无症状后再进行“双检测”或“双核酸检测”。

(四)与新冠肺炎有密切接触的:在过去14日内,所在办公室或住所如有人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或出现过以上所列症状的人员,建议自我隔离并注意观察,在隔离14天或更长时间,经观察无症状后再进行“双检测”或“双核酸检测”。

(五)近日服用过退烧药物的:在过去72小时内服用过退烧药、感冒药等,建议自我隔离,在有关症状消失,病愈停药3天或更长时间,经观察无症状后,再进行“双检测”或“双核酸检测”。

(六)有易感染的基础疾病的:有基础疾病人员为感染高风险人群,建议待疫情缓解后旅行,或在寻求医生建议,经确认可在疫情期间旅行后,再进行“双检测”或“双核酸检测”。

五、特别提醒

(一)请拟搭乘航班赴华人员认真阅读本通知并遵照执行。乘机前未能持有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说明您暂不符合乘机条件,需重新合理安排或调整行程。

(二)请提前了解中国驻中转国家使领馆实行“双核酸检测”或“双检测”情况,以及驻中转国家使领馆指定或认可的检测机构名单。

(三)请提前了解中国驻中转国家使领馆抗原检测实施情况,目前在叙无法进行抗原检测。

(四)请谨慎选择中转乘机赴华路线,避免在中转地无法入境或检测、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不符合要求等情况,造成在中转地乘机受阻、滞留等后果,增加疫情感染风险。

(五)在叙中资机构和项目拟回国人员,需在登机前进行至少21天的隔离闭环管理。上述人员应在申请健康码时请一并上传企业出具的隔离管理承诺书。

(六)驻叙利亚使馆提醒乘客务必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核酸检测以及血清IgM抗体检测报告。如发现故意隐瞒病情、涂改伪造核酸检测报告、血清IgM抗体检测报告、疫苗接种证书等情况,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中国驻叙利亚大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963-944265018。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热线:+86-10-12308、+86-10-59913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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