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中院15项举措助力“工业立市、产业强市” 聚力服务“三新两特一大”

时间:2022-04-12 08:18:48来源:南方日报

日,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为坚定不移走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工作方案》,以1号文件形式推出“强化司法协作、激发市场活力、聚焦重点规划”等15项司法新举措。其中,围绕加强深汕深度协作、创新金融审判、涉侨纠纷多元化解等重点工作,均提出了对应措施并一一细化。

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过程中,司法保障是重要一环。当前,汕头正积极推动提出“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的城市发展思路,积极谋划构建独有的“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新格局。如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精准服务,不仅可关系到司法服务大局的职能成效,更能为优化汕头营商环境提供法治护航。

聚力服务“三新两特一大”

在汕头提出走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的背景下,如何提供高质量的法治保障,是此次方案焦点所在。

对此,围绕“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新格局,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多项实招。其中包括:主动加强审判工作的对接服务和协作保障,妥善化解涉上市公司重大商事纠纷、“工改工”重点项目及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土地纠纷、合同纠纷、劳资纠纷等,积极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法律风险分析研判,助力各项工程按期推进;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为科创产业融合发展、吸引高端产业、淘汰落后产能、承接产业转移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

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涉侨、涉外审判是必不可少的司法职能。方案明确,加强涉侨审判,建立健全包括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涉侨审判合议庭职能作用,强化涉侨民商事案件集中审理机制,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保护其参与汕头经济社会建设热情;加强涉外审判,完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深入推进涉外审判精品战略,提高涉外司法效能,服务保障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全球保税维修等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

营商环境是考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该方案支持、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创新服务模式,推动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同时,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深化繁简分流、事务集约、团队办案三项工作机制改革,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帮助已履行企业修复信用,保护企业持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

多措并举营造市场公

汕头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市,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今后五年,在打造治理高效的法治城市过程中,进一步提高民主法治建设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这是城市发展的目标,也是司法部门的担当。在《关于为坚定不移走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工作方案》中,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

在营造市场公秩序方面,该方案提出,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合法交易行为,依法制裁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激发市场活力;加强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金融审判机制也进一步创新。方案明确,要推动金融纠纷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深化金融案件“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推动金融纠纷高效化解,助力汕头建设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在知识产权审判方面,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案件,坚持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市场价值导向,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对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方案还提及,将更好地发挥劳动争议调裁审一体化工作室作用,畅通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绿色通道”,努力使劳动者权益得到及时兑现,助力汕头打造区域人才集聚中心。

多方协作助力发展新格局

2021年10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深度协作助推区域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在强化立案、审判、执行协作,深化司法改革合作,突出智慧法院共建,推动人才交流合作,推进司法调研合作,加强党建合作共建,共建工作联络机制等方面制定了合作框架。

此次印发的方案,对加强深汕深度协作进一步细化。其中,明确要深化深圳、汕头“核+副中心”动力机制,主动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法院司法协作,服务保障汕头融入“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

粤东城市多方协作,也得到了更多聚焦。方案提到,在汕潮揭都市圈,加强与潮州、揭阳法院间日常沟通、协调、会商、联动等工作,助力构建汕潮揭都市圈发展格局。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粤东片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汕头、梅州、潮州、揭阳法院就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融合发展进行交流。

从2020年1月1日起,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受理粤东汕头、梅州、潮州、揭阳4市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审案件,行政庭负责并受理所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环境行政诉讼案件和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实现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

2019年以来,汕头两级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案件593宗、二审案件107宗,审结574宗,判处涉及污染环境罪刑事案件221宗、被告人431人,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南方日报记者杨立轩通讯员邱梓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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