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4月14日讯为进一步保障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生育保险权益,提升生育保险经办管理水平和能力,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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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程》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据悉,《规程》简化申报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同时弱化地域限制,推动跨市通办。
亮点:延长费用结算申请时间
简化申报材料,提升服务便捷性。申报材料涉及需要用人单位或职工及其未就业配偶提供的证照材料,可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信息共享及书面告知承诺等方式涵盖或者代替的,不再要求用人单位或职工提供。
优化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满意度。一是延长费用结算申请时间,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申请期限由1年延长至3年。二是缩短办理时限,生育津贴拨付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三是明确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产前检查前要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可以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线上渠道查询并办理。四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生育和计划生育医疗的信息,自动生成生育津贴应付天数。
弱化地域限制,推动跨市通办。明确职工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者经备案后在省内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切实减轻生育职工的“跑腿”“垫付”压力。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如何选定产前检查医疗机构?
可在选定的医疗机构或经办机构窗口现场办理生育保险定点,也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选定产前检查医疗机构。
办理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医疗机构定点表》;
2.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3.诊断证明。
如何办理生育医疗费用结算?
当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不能直接结算时,职工可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发生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病历资料;
2.《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已经垫付生育津贴的,可以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发生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职工产假或休假期间发生工作调动且连续缴费的,由垫付生育津贴的参保单位向发生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拨付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病历资料;
3.《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各地规定由金融机构直接发放生育津贴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2021年8月13日发布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本年度新参保的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以该单位本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计算方式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计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三)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计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计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计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
同时存在两种以上计划生育手术情形,或者同时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形的,合并计算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来源 |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