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受全国人大委托的环保法执法检查和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环保法、海南环保条例执法检查暨环保世纪行活动启动,检查组的首站检查点为东方市,后续将赴多个市县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和督导。
此次执法检查将紧扣三大重点:法律法规规定制度的落实及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完善落实情况;政府法定职责的履行情况;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据了解,4月26日至5月下旬,检查组将陆续对昌江、儋州、临高、万宁、文昌等11个市县的环保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实地检查内容包括生活污水处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海岸带保护修复、工业企业污染物防治、危险废物处理、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生活垃圾分类、禽畜养殖污染物处理、农业投入废弃物回收处理、餐馆酒店餐厨垃圾收集处理及餐饮废水油污分离处理等。(记者易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