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此前,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了9起厅局级干部破坏营商环境案例。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密集通报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彰显以正风肃纪反腐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和有力措施。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因地制宜,采取一系列改革举措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但也要清醒看到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审批低效率、准入乱设槛、“微笑不服务”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官商勾结、黑恶势力垄断市场、资本无序扩张等问题;把企业当“唐僧肉”,向市场主体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滥用职权、独断专行,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问题……对这类“设卡添堵”,甚至把政商关系变成交易关系的行为必须坚决查处。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必须久久为功。相关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落实好政策不能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而要真正落实到行动中、体现在效果里,真正帮助企业解决“痛点”“堵点”,发扬“店小二”周到细致、勤奋敬业、“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精神,以全方位优质服务打造高品质营商环境。要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坚决打破“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隐性门槛,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制度创新、资源整合、流程再造,通过越来越多的“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让企业轻装上阵、放手发展。
腐败和作风问题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稳定发展预期中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相关部门扎实推进减税退税、融资支持、创新激励、纾忧解困等“政策包”落实、“工具箱”生效。坚决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对失职失管的严肃追责问责,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举一反三,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整改、认真整改,推动形成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