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玉林市发布实施第7号总河长令,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切实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守住防洪安全底线。
5月10日至13日,玉林遭遇今年入汛以来首轮强降雨过程,该市高度重视防御工作和隐患排查工作,市、县、镇三级政府均组织工作组开展隐患排查,并以防御汛期首轮强降雨为契机,将重点排查整治10类违法违规问题列入重点排查内容,包括阻水建筑物,阻水片林,第三方修建的压缩河道行洪断面的交叉建筑物,人为侵占、缩窄原河道行为,在河道里修建公园、湿地、亲水平台等行为,堤防多年不修整不维护等。继续开展地毯式排查,同时督促已发现问题的清理整治工作。
玉林市第7号总河长令要求,对全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河湖名录内有行洪任务的河道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今年5月20日前要基本完成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等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11月30日前要全面完成妨碍河道行洪建筑物、构筑物等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要加强组织协调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避免因建设进度滞后带来度汛安全风险,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同时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巡查、排查和加强执法,充分运用“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检察机关和水利部门要联合办案,推动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有效解决。(记者/周映通讯员/钟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