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推动绿色发展 生态经济共生共荣

时间:2022-06-09 09:00:51来源:广西日报

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文章,推动生态治理实践向前发展,走出具有广西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需要切实发挥体制机制的重要作用。

自治区党委期出台的《关于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决定》提出,不断完善生态治理体制机制。当前,一项项体制机制从酝酿到出台再到实施,谋划全域、突出重点,由点到面、由浅及深,不断见证了广西在生态治理领域改革创新的历程。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在不断完善的生态治理体制机制下,一系列聚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举措应运而生,八桂大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系统、整体、协同显著增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越走越宽广,生态环境高水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用日益凸显。

生态经济共生共荣

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白鹭翩翩,这是在北海市冯家江流域随处可见的景象。

在过去的三年多时间里,当地以“生态恢复、治污护湿、造林护林”为主线,系统改善冯家江流域片区人居环境,聚焦发展绿色创新产业,成功将自然生态环境优势转变为经济发展优势。如今,冯家江的生态治理与综合开发成为全国第三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之一。

八桂好山水,满眼皆生态。把“绿水青山”的“颜值”有效转化为“金山银山”的“价值”,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一条关键路径。

去年,我区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意见》,围绕破解生态产品“度量难、交易难、变现难、抵押难”的问题,全面对标对表国家相关部署要求,明确了广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四梁八柱”。

全区各地纷纷行动起来,在加大生态投入、加强环境整治、加快生态格局重构重塑的同时,也在持续夯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基础,不断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其中,一些地方通过加快完善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成功拓宽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换通道。

日,宾阳县农村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桂林经开区罗汉果小镇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项目均入选第二批国家级EOD模式试点项目。

“EOD模式是实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融合共生的重要方式,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要组成,是加强生态环保投融资的重要渠道。”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

绿色发展动力澎湃

产业造血和生态补偿,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两条腿”。前者依托生态资源优势实现自身造血功能,后者则更加注重应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并借此探索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今年3月24日,粤桂两省(区)政府共同签署了《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2021—2023年)》。这是自2015年九洲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建立以来实施的第三轮粤桂九洲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截至目前,两省(区)共筹集生态补偿专项资金逾35亿元。

生态补偿,让这一条条河流从“各自管”变成“协同管”。年来,针对跨区域治水难题,我区开良方、强合作、建机制,先后在跨省流域和区内流域开展了多层次横向生态补偿,形成了“上下游一盘棋”的治水格局,并取得明显成效。

与此同时,我区也将生态保护补偿与绿色金融发展有机融合,在绿色信贷投放、绿色金融创新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形成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评估机制——采取创建制选择南宁、柳州、桂林、贺州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对年度评估结果排名第一的地区给予财政资金奖励。

完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政策体系——印发系列文件,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推进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

强化绿色金融激励约束——实施碳减排票据再贴现专项计划,2022年一季度,广西再贷款再贴现支持绿色贷款和票据27.06亿元,办理碳减排票据再贴现2.28亿元,支持碳减排量1.72万吨。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截至2022年3月底,全区绿色贷款余额4143.1亿元,同比增长34.33%,较各项贷款增速高21.65个百分点。

执法监管严格长效

年来,全区各级法院注重裁判方式方法的创新,积极适用环境禁止令、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裁判方式,建立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制度,做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我区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持续发力,全面提高依法保护、依法治理生态环境水,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严厉惩处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当好保护广西山山水水的“二郎神”。

全区检察机关不断深化与行政机关公益保护协作配合,通过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努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工作大格局。与此同时,全区三级检察机关切实扛起守护良好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美丽广西建设和生态文明强区建设。

2021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受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436件,立案5043件,5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林地、耕地等1.04万亩,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49亿元、治理修复费用2356万元。(记者罗琦余锋谭卓雯王春楠周珂通讯员吴琪邓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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