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加大投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激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时间:2022-07-22 09:46:16来源:黔西南日报

为激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有效持续健康发展,年来,兴仁市高度重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高点定位,精准发力,不断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的投入力度,高质量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为确保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取得实际成效,成立了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定期组织部门和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度和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着力打造一批能看、能学、能赶、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示范点、示范村。

加强政策支持。制定完善《兴仁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整合项目管理办法》《兴仁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供完备的制度保障。同时整合扶贫、农业、水利等部门的资金项目与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相结合,统筹安排、打捆使用,集中力量对项目实施村进行帮扶,并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给予信贷支持。支持有条件的试点村成立专业合作社,有规模地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建立激励机制。对集体经济增收突出的村委会进行奖励,允许各村按照当年村级集体经济纯收入新增部分的15%提取奖励资金,由村民会议集体讨论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对村干部进行奖励。支持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导职务,鼓励按村民集体协商制度拿年薪。

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级资金实行村财乡代管村用。建立公开议事机制,比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做法,民主议事确定项目,财务公开,项目公示,接受群众和乡镇以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同时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就就地监管的优势,加强项目实施村工作落实和扶持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防止虚报项目套取扶持资金和侵害村集体利益的行为。对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违规违纪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取消试点村资格,收回试点资金。

截至目前,兴仁市共投入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6100万元,实施项目59个,实际完成实施项目59个。其中46个项目获得收益,收益金额485.71万元,收益率为10.56%,带动农民就业350人,项目实施村87010人受益。(特约记者 梁正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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