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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政协委员《关于把问题房企纳入诚信经营黑名单的建议》,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专题讨论会议后答复称,该局也曾对“黑名单”、“红黑榜”制度的优化进行深层次的思考,由于部分项目公司所属的宁波区域公司在我区仅有一个项目,但在宁波全大市区域范围内,有其他项目在建,如由我区单独建立“黑名单”、“红黑榜”制度存在一定局限性。
鄞州区住建局称,目前该局将充分利用宁波市住建局的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信用管理。下阶段将强化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督力度,加强对全装修工程施工的行业监管,同时做好预售资金监管,从源头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我区住宅产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住房需求,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后续,待我区房地产市场有所回暖后,作为主管部门的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从各个项目公司的宁波区域公司着手,向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建议,由市住建局统一建立“黑名单”、“红黑榜”制度,严格落实市级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讨论完善“黑名单”、“红黑榜”制度中的“评先评优、加大优惠政策支持、限制房地产开发项目投标、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等”细则,确保购房人的利益不受损害,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需求。
答复称,政协委员提案中阐述的“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自身实力弱、经营不善、转移资金等原因,造成房屋烂尾”的问题确实存在,例如:我区恒大城市之光因恒大集团“暴雷”导致项目停工、景瑞水印山郡因违规抽调预售监管资金导致项目无法竣工交付等等。
另外,提案中阐述的“修建质量差”“达不到交房条件强行交房”的问题也经常在购房业主信访过程中被提出。
鄞州区住建局就此称,我们分析引起这些问题有以下两点原因,一是在目前的土拍政策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利润空间被压缩,导致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追求利润,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合同未约定部分有减配、降标的情况发生,同时,由于集采、集中装修,项目的全装修细节问题或多或少都可能存在质量瑕疵,这也是导致购房业主产生“修建质量差”观感的重要原因之一;二是部分购房业主对项目存在预期过高,在交付后也会出现与之前交付的相近价格、附近区位的项目进行比较,要求项目从各个方面全方位对标相近价格、附近区位不同项目的优点与长处,要求项目进行提升,导致这部分业主认为他们购买的房子“达不到交房条件强行交房”,而恰恰是要求提升的部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标准,同时也符合购房合同的相关要求。
针对“问题楼盘”可能造成某些过激的群聚群访事件以及影响社会稳定,政协委员提出了诚信经营“黑名单”、成立红黑榜的建议,鄞州区住建局认为此举有较大可行性,该局的物业主管部门也已建立类似“黑名单”、“红黑榜”制度,成效显著,但实际操作中物业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之间仍存在一定差异。
鄞州区住建局解释说,例如,物业公司由母公司在区域内注册子公司,由子公司管理该区域内所有进驻的小区,而房地产开发公司则是在属地单独新成立项目公司,待项目结束后,项目公司也随之注销,“黑名单”、“红黑榜”制度对这些项目公司约束作用不够显著。
另外,为促进鄞州区房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鄞州区住建局也积极对接了宁波市住建局的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主体单位在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中的行为进行量化评分,目前已有48个在建项目纳入平台监管,该系统目前运行良好,对于不同信用评分的建设单位通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差异化监管,对质量方面和销售环节存在的不良行为进行严格扣分,同时在质量方面加大检查频次,在销售环节方面控制预售许可证发放时间,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甚至共管资金账户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但是,该系统未与土拍市场挂钩,且土地出让权限在市资规局,同时鉴于鄞州区乃至全大市目前的房地产形势较为惨淡,大部分私企对房地产市场持观望态度,不愿在土拍市场上有所作为,土拍市场上出让的大部分土地都需要政府部门上门服务,征询各开发企业的拿地意愿,再进行勾地后挂牌出让,且大部分出让的土地由国企托底摘牌,该局也积极向市住建局汇报,希望协调市资规局适时出台相关政策,最大发挥该系统的信用管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