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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在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字人民币产业发展分论坛上发言。对于数字人民币是否侵犯用户隐私的担忧,穆长春表示,数字人民币作为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会充分尊重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并在此基础上做好风险防范,以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数字人民币的可控匿名将为公众提供体验更好、更加安全的支付服务起到积极作用。
“有人说,数字人民币不能买黄金买外汇。这个说法不正确。”穆长春表示,数字人民币是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与实物人民币1︰1兑换,纸钞和硬币能买的东西,数字人民币都能买。纸钞和硬币能买黄金和兑换外汇,数字人民币同样也可以。
还有人认为,数字人民币侵犯用户隐私。穆长春对此回应称,可控匿名作为数字人民币的重要特征,一方面体现了流通中的现金(M0)的定位,保障公众合理的匿名交易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是防控和打击洗钱、恐怖融资、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金融安全的客观需要。
穆长春表示,保护消费者隐私应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应符合日常小额现金支付的习惯,确保相关支付交易的保密性;二是应明确匿名对象,确保消费者使用数字人民币进行交易时,其个人信息不被商户和其他未经法律授权的第三方获取;三是应加强个人信息的使用和保护,确保运营机构收集的客户基本信息、产生的交易和消费行为信息不会被泄露。
对于数字人民币的下一步计划,穆长春在会上透露,一方面,要加强立法,完善顶层制度设计;另一方面,要强化科技应用,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他表示,为确保数字人民币可控匿名要求的有效落实,需要在顶层制度设计上作出四项相应安排,分别是建立信息隔离机制;明确数字钱包查询、冻结、扣划的法律条件;建立相应的处罚机制;完善数字人民币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法规制度。
对于信息隔离机制,穆长春表示,将明确运营机构开展数字人民币运营业务的独立性,并通过设立数字人民币客户信息隔离机制和使用限制,规范数字人民币客户信息的使用。
在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方面,穆长春表示,数字人民币监管将强化监管科技应用实践,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丰富金融监管手段,提升跨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风险的甄别、防范和化解能力。(记者 贺觉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