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发布紧急通告,决定于7月27日13时30分,将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Ⅰ级,并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结束后解除“五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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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的紧急通告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12小时内,今年第5号台风“杜苏芮”(超强台风级)将给我市带来严重风雨影响。为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市人民政府决定于7月27日13时30分,将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Ⅰ级,并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结束后解除“五停”。现将有关重点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全市其他单位和个人执行“五停”措施(即: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
二、全市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实施停课。
三、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停工,高空作业人员、户外作业人员全部停止施工作业。
四、全市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生产企业外,全部停止生产。
五、全市旅游景区(点)、公园、户外游乐场所等全部关闭停业。各类大型商场、综合体、商业步行街、餐饮场所、娱乐场所、会展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停止运营。
六、全市客运、渡口、码头全部实施停运。27日17时起,全市公交停运,南澳大桥、连接东海岸大道的新津大桥、东海岸大桥、莱芜大桥实施交通管制。海湾大桥、礐石大桥根据省主管部门指令适时实施交通管制。
七、广大市民要关注临时交通管制和绕行提醒标志,非必要不外出。
八、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台风、暴雨、洪水预警信息。实行“五停”期间,请勿随意外出,如身处危险区域,请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救援电话求救。
当前,我市防风形势非常严峻,时间十分紧迫,请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按照省、市防风工作部署,自觉遵守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和指令,最大限度减轻台风灾害影响。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7日
关于将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区(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7月27日10时台风“杜苏芮”(超强台风级)中心位于汕头东南方约420公里的洋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5级(50米/秒)。预计,台风“杜苏芮”将以每小时15到2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将再度加强到超强台风级,于28日早晨到上午以强台风级(14~15级)在粤东到闽南沿海一带登陆。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规定,经会商研判并报汕头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7月27日13时30分将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
请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预案要求,切实落实各项防御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台风造成的损失,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