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邻桌女子要微信被拒还打人索钱

时间:2020-10-29 15:11:54来源:北京头条客户端

在饭店就餐期间,看到邻桌女子长得漂亮上前索要微信,遭到拒绝之后,男子借故生非,殴打与女子一起就餐的男子并索要钱财……北青-北京头条记者10月28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辽宁省灯塔市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吴某霖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

据证人刘小彤(化名)回忆,2020年6月10日23时许,自己和刘飞(化名)、樊敏(化名)等在灯塔市夜市北侧一家地摊吃饭,一名男子突然走来向樊敏讨要微信,樊敏没给。要微信的男子转而问刘飞“你方便不”,刘飞知道对方想要樊敏微信,于是表示拒绝。

据证人王某证言:2020年6月10日晚上,他和吴某霖到夜市串吧吃饭,一个摊位有两个女的和两个男的,“看红衣女子长得好看,我和吴某霖就想跟她要微信,吴某霖去没要来,对方男的说不方便。”

王某称,随后他看见在棚子的过道处,对方男子碰到了吴某霖肩膀,“我就和吴某霖一起到对方桌子旁,质问为什么打我弟弟,让他跪下,对方男子用微信给我转来2000元钱,后来我拉他到一家超市给我打了5000元欠条。”

吴某霖供述,当晚他和王某去烧烤摊吃饭,王某让他去跟一名女子索要微信号,遭到同桌男子拒绝并发生口角,“王某突然说我被对方男子打了,得拿钱解决,然后我就顺着王某的话说,帮王某跟对方男子要钱。对方男子用微信转账2000元,写了5000元欠条。”

法院认为,吴某霖伙同王某借故生非,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吴某霖归案后如实供述,返还被害人钱款,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一审认定吴某霖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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