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骑电动车被撞身亡,还要负全责!

时间:2020-11-24 16:26:15来源:

电动自行车轻便灵活

受到不少短途出行的群众喜爱

但不少电动车驾驶人为了方便

无视道路交通规则和安全

骑着电动车在车流中穿插、逆行

甚至还闯红灯……

近日

广东江门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因一连串的交通违法行为

结果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而且还要负全责

近日,余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电动自行车,从江门市江海区住建大厦的侧路路口突然驶入江海一路的机动车道。

紧接着,为图方便的余某又在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至路口斑马线处,无视人行道指示灯正亮着红灯,直接横穿马路,结果与一辆在主干道上正常行驶的小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余某受伤及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次日,余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从行车记录仪和

交通监控视频中可以发现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电动车驾驶员

违法驶入机动车道、逆行、

闯红灯且车速过快等

一系列的交通违法行为引发

经交警部门查实

事故中

小汽车驾驶人无过错

电动车驾驶人余某

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因违法成本不高

导致很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无视交通法规、横冲直撞

但发生交通事故时

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客

受伤、致死率更高

而且

电动自行车没有相关保险等

事故发生后的治疗、赔偿等

也没有保障

因此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如果您平日骑电动自行车出行

请认真阅读以下几点安全警示内容

请按照规定道路行驶

马路如虎口,机动车如虎牙

越靠近它们,风险就越大

可总有人拿生命做“实验”

骑着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

更有甚者在机动车道内逆行

驾驶电动自行车

请按照规定道路通行

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

要在最右侧的车道行驶

不要驶出左侧机动车道

请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红灯很短,余生很长

别拿以后余生来换现在几秒钟

驾驶电动自行车

请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骑电动车请戴头盔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须遵守

“戴头盔、载一人、靠右走”

年满16周岁才能驾驶电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由于未满16周岁的孩子,身体、心理等方面的条件均不适合骑电动车, 且摩托车、电动车的车速远高于自行车,遇到突发情况时未成年应急处理能力有限,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避开车辆盲区

所谓盲区,是指驾驶员位于正常驾驶座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导致的,特别是大型车辆,盲区会更多。

避开盲区,务必做到以下三点:

①行人要与直行的大型汽车 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②非机动车要与直行大型汽车 保持3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③当大型汽车转弯时, 不要和它抢行,不要试图超越!

除此之外还值得注意的是

超标电动车无异于一颗行走的炸弹

千万不能驾驶

超标电动车速度快,车身重,刹车性能往往相对较差,再加上无一定的保护装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驾驶者本人的致伤风险就大大增加。情况轻点的是皮肉之苦,严重的就是终身残疾甚至失去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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