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阎良的一家银行里,有一位男子拿着一张七十万元的存单来取钱,可是工作人员核对后发现,这张70万巨款存单,居然是假的!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刻赶到现场。
民警:存单是一张定期一年存单,金额高达七十万元!
取款人唐某告诉民警,他并不知道存单是假的,这张存单是他的一位亲戚邓某之前放到他这里做抵押的。
民警:取款人称别人欠自己的钱无钱归还,就给了自己一张七十万的定期存单,让自己来取钱。
原来,唐某曾经借给自己亲戚邓某5万元,可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邓某一直没还钱。唐某多次催要,邓某就拿了一张70万的定期存单给他,说先押在唐某这里,等存单存期一到,就取钱还给唐某。
最近,唐某因着急用钱,让邓某提前支取,但邓某一直以无时间为由,拒绝去银行取钱,唐某就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独自一人拿着存单到银行取钱,到了银行才发现这张存单竟然是假的!
民警立即对邓某进行传唤,看到事情败露,邓某不得不供述了自己因无力偿还债务,为拖延还款时间,才花钱伪造了一张70万元定期存单 的犯罪事实。
民警:经讯问嫌疑人,嫌疑人称其无钱归还他人欠款,就在网上寻找了一个做假证的,以四百余元的价格,制作了一张高达七十万元的假存单。
目前,犯罪嫌疑人邓某因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已被阎良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刑法第177条规定,自然人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两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