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安委办下发《全省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决定自12月份起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切实提升转移项目本质安全水平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根据实施方案,此次专项整治分为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和督导核查三个阶段,整治对象包括全省2016年以来异地转入的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以及承接转移项目且已认定的化工园区。此外,本地非转移化工项目也纳入整治范围。
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整治主要包括总图设计复核、工艺设计诊断、设备及管道复核、自动化控制系统复核及公用及辅助工程复核;精细化工企业主要整治是否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是否开展自动化控制装备改造,从业人员学历资质是否达标,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是否完成,要求做到“四个清零”;化工园区整治提升要求对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完成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全面落实“一园一案”整治措施,并达到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同时,要求化工园区制定完善并落实园区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项目安全准入条件,特别是新建项目准入条件要在2022年3月底前完成,设区的市和化工园区要在2022年6月底前建立严格的项目管理制度。
省安委办要求,各地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强化统筹,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机制,严格工作标准,做到底数全面清楚、问题准确清晰,整治过程要对标对表落实,列入整治范围的项目要建立系统完善的台账档案,保证工作质量;要强化督导调度,及时会商研究解决问题,推动专项整治任务落实落细,对专项整治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加强督办考核;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转移项目安全风险防控制度,统筹产业规划,强化源头管控,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在安全发展中承接转移、在产业转移中实现升级。(徐宝德 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狄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