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底,随着十堰市竹山县和武当山特区13台变型拖拉机办理完报废补贴及注销手续,湖北省50411台变型拖拉机全部退出历史舞台,提前3年达到公安部和农业农村部要求的“清零”工作目标。
变型拖拉机的发展,可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是适应特定时期农业生产运输的历史产物。由于载重量大、成本低,变型拖拉机在农村地区运输行业备受青睐,但是和普通货车相比,变型拖拉机的安全性和车辆性能差,发生故障和事故的概率大。同时,变型拖拉机还存在非法改装拼装、未定期检验、未按期报废、假牌套牌、注销牌证后仍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共性安全问题。
2017年,国家三部局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湖北省安委会将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纳入农业农村系统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彻底消除安全隐患。2021年,全省实施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省政府要求各地按照最长使用年限9年,制定“清零”时间表。
近年来,各地将变型拖拉机纳入农机报废补贴。同时,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支持,仅在2021年,全省将财政资金792.4万用于变型拖拉机报废补贴,极大促进了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记者刘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