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消费、健康消费、依法维权的意识,3月15日上午,寿宁法院联合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城区大型超市门前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宣传册等方式,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并结合近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对群众提出的消费过程中遇到的产品质量、消费陷阱等问题进行解答,引导群众科学、理性、安全消费。此次法治宣传活动传递了健康、文明、理性的消费观念。同时,引导商家合法经营,实现了普法宣传与服务群众“零距离”,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闽东日报记者 郭晓红 通讯员 蔡逸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