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60条硬核举措打造营商环境高地 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时间:2022-04-07 08:35:16来源:南方日报

日前,湛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自5月1日起,《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从政务服务、市场活力、开放创新、法治保障四方面提出60条举措,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该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其制定旨在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推动湛江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

在政务服务方面,条例明确指出,政务服务事项不得增设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办理条件和环节。对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项许可事项,申请人可以填写一套表单、提交一套材料申请集中办理。有关部门应对实体证照和电子证照实行同步签发、同步更新、同步注销,推行电子证照一网申请、受理、审批、公开、查询和打印下载。全面压缩证明事项的设定范围,未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提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统一收件、统一出件、资料共享、并联审批,审批办理时限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税务部门应当持续优化税务服务,推动相关税费合并申报及缴纳,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压缩办税时限;拓宽办税渠道,推广使用电子发票,逐步实现全程网上办税;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税费信息和政策网上查询、咨询服务,提高税务服务便利化。

条例的实施,将使企业迎来实实在在的利好。条例规定,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等进入。

有关部门应在财政扶持、金融支持、土地供给、费用减免、公共服务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中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等活动中获得公待遇。同时,整合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台,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人才培训、技术支持、对接投资融资、知识产权、财会税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此外,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管理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再要求市场主体另行提交纸质材料。实现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使用电子保函等其他非现金方式,投标保证金自动退还。支持市场主体采用灵活用工机制,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合作,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工作机制,推进市场主体内部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加强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引导企业加强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劳动者失业保障和就业服务的相关制度,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林露陈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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