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梅县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达宏参加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城东镇BPW(梅州)车轴有限公司、谢田村污水处理站、城东镇镇级污水处理厂、梅县区广业环保有限公司、南口镇余泥渣土受纳场等地检查,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法律法规实施、促进低碳绿色发展规定、污染防治规定等落实情况。同时,委托其余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本辖区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实现8个县(市、区)全覆盖。
检查组对梅县区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情况表示肯定,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推动“一法一条例”全面贯彻实施,用法治力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梅州。要坚持以人为本,用好人大立法权、监督权,健全地方性法规体系,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更好发挥人大作用。要坚持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综合施策、多管齐下,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上下功夫,形成长效机制,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立足生态发展区定位,坚持红色苏区绿色发展,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发展同频共振,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要加大“一法一条例”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涂戈峰、副区长王宏基陪同检查。( 陈钡婷唐林珍曾健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