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将“甬有碧水”打造成东方滨海之都的一张“金名片”,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市美丽宁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五水共治”办公室联合印发《宁波市“甬有碧水”水质监测考核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任务目标、时间表进一步细化分解。
《方案》将水质监测考核的总体目标化作一组数据,简洁明了——到2022年,我市地表水市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90%;166条甬江、奉化江、余姚江(以下简称三江)一级支流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Ⅴ类水、水质优良率达到40%;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到2025年,地表水市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三江干流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166条三江一级支流水质优良率达到75%;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
根据《方案》定下的目标,后续我市将为治水做全面“体检”、建问题清单、出专项规划。以94个市控断面、166条三江一级支流水质提升为重点,编制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的专项规划方案,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强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江河湖海协同治理,印发实施《宁波市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专项规划(2023-2027年)》。
为全力支撑“甬有碧水”评估,我市将进一步完善三江一级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网络。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166条三江一级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建设。
同时,补充水文站水质监测功能。针对未设置水质监测项目的水文站,补充完善水质监测功能,监测指标应包括但不限于高锰酸盐、氨氮、总氮和总磷等4项主要指标。2023年底前,具备增加水质监测条件的水文站补充完善水质监测功能,实现水文、水质数据互联互通。
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先行先试,在河道利用卫星遥感水质反演、高光谱水质监测或布设小微水质监测站等多种技术手段对主要污染指标进行污染趋势监测分析,精准锁定河道污染源,为精准治水平台搭建提供更多技术及数据支撑。
根据水环境质量监测情况,下一步我市将出台具体的资金奖惩办法,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对水环境质量的主体责任。(记者冯瑄 通讯员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