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展道路客运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 为市民创造良好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时间:2022-09-30 10:45:03来源:深圳商报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客运市场执法监管,净化全市道路客运市场经营环境,保障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有序,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今年积极部署开展全市道路客运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科技助力、精准排查、从严惩处、协同联动”的基本思路,对往返深圳的长途客运车辆予以重点整治,对6座以上小客车及非营运大中型客车违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予以严厉打击,为市民创造良好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支队依托大数据系统,积极开展精准摸排和精准执法。他们充分运用“重点车辆稽查布控系统”,集中排查疑似非法营运的6座以上小型客车及大中型客车,定期形成“高度疑似非法营运车辆”清单,纳入全省监控,及时向全省各地市交通主管部门推送预警信息,并进一步通过梳理分析进出我市“高度疑似非法营运车辆”相关信息,掌握高度嫌疑车辆通行规律,结合重点车辆稽查布控系统推送的预警信息,对重点嫌疑车辆在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点区域开展现场执法,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行为。

多部门联合执法大大提高了执法效能。目前,深圳建立了全市各高速公路收费站与执法支队现场执法联络机制。日常工作中,一旦发现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通行,相关人员将及时通报执法支队进行处理。执法支队同时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执法联动,协调公安交警部门。

执法支队积极通过网站、公众号、官方微博、媒体等广泛渠道,开展警示曝光,通过典型违法案例“以案说法”;进一步畅通市民投诉举报渠道,动员市民群众举报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增强了执法震慑效果。

执法人员提醒市民,非法营运既给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带来安全隐患,也可能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相比正规营运车辆,非法营运车辆没有营运资质,车况性能普遍较差,甚至使用即将报废的车辆;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不足,经常出现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非法营运车辆往往没有能力赔付,乘客权益得不到保障。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出行安全,请市民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如发现非法营运车辆,欢迎拨打12328投诉举报。

典型案例

车龄9个月,里程十万六?交通交警联合查处!

今年6月,执法支队利用全省重点车辆稽查布控系统发现,一辆赣B号牌的白色商务车频繁途经荷坳收费站,执法人员研判该车存在非法营运嫌疑。6月7日上午,执法支队龙岗大队联合东部交警大队等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经过一个上午的蹲守,目标车辆进入执法人员视野。

现场检查发现,该车辆行驶证核载7人,实载8人,超载1人。司机邱某起初自称在某玻璃厂上班,车上7名乘客都是同事,后又改口表示全是老乡,只知道姓氏,不知道名字及电话。自己经常从深圳往返江西老家,有时候会顺带老乡,不收取费用。但7名乘客的说法与邱某完全不同:他们都来自江西寻乌,其中4人表示为了乘车向该车司机邱某支付了200元车费,另外3人则表示一开始是坐其他“黑车”司机的车,车费已支付给其他司机,后在服务区集中换乘至该车。

执法人员检查司机邱某证件发现,这辆赣B号牌的白色商务车是去年购买的新车,车龄只有9个月,但行驶里程竟高达10.6万公里。司机邱某表示,自己两天就会往返深圳江西一次。如此频繁的跨省往返频率显然不符合常理。经过一番耐心沟通,司机邱某最终承认了自己从事非法营运的事实。

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司机邱某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执法人员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对司机邱某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扣押车辆30日。同时,执法人员将该车涉嫌超载的违法行为移交至东部交警大队,交警已对司机邱某的超载行为进行处罚。

商务车频繁友情接送老乡?实为非法营运被查

近期,执法支队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重点车辆稽查布控系统提供的预警信息,发现一辆粤L车牌商务车,近2个月来累计出入深圳高速收费站达39次,高度疑似非法营运。8月28日,执法支队罗湖大队在横岗收费站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时,顺利依法拦停该车。

调查中,司机张某声称车上乘客是其老乡,姓名等信息不清楚,他只是收取一些油钱帮忙接送。而乘客廖某表示自己此前就曾坐过该车,当天是通过电话联系张某,打算从宝安石岩水田社区出发前往梅州,双方已谈好了车费是240元,到达目的地后就会支付。另一位乘客丘某则向执法人员表示,司机是直接开车到龙华她家楼下接她,自己是第一次乘坐该车,由其他人帮忙联系司机,不清楚司机具体姓名。

检查发现,该粤L牌商务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司机张某本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司机邱某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执法人员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对司机邱某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扣押车辆30日。

精准布控!查处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客运班车

今年8月,执法支队通过“重点车辆稽查布控系统”发现桂E1***0号牌大巴频繁往返于深圳至梅州之间,行驶路线和时间都颇具规律性。就此,执法支队迅速组织执法力量在机荷高速荷坳入口开展专项执法行动。8月24日下午,执法支队龙岗大队执法人员从15时蹲守至17时许,最终成功将大客车在收费站拦停。

当天,大巴车上共有12名乘客。看到执法人员上车时,司机用方言与乘客沟通,声称“大家都是认识的,一起从广西包车到深圳”,企图误导执法人员的调查。但经执法人员向乘客细心询问,确认车上乘客彼此并不认识。其中1名乘客告知执法人员,自己从广东五华乘车到深圳石岩,支付了车费100元。

经查,该大巴车的车籍为广西北海市,车辆所有权人为广西贵*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为营运车辆,经营范围为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有《道路运输证》。司机魏某也有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司机魏某表示,公司为运输制作了包车合同,但包车合同显示车辆起始地为广西,与实际行程不符。

执法人员认为,该车所属公司涉嫌实施了客运包车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对广西贵*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开具协助调查通知书,待后续调查拟处罚。(深圳商报记者 肖晗 通讯员 包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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