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买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要求之一是公积金要连续缴存,并在贷款的时候保持续存状态,那么,如果公积金贷款还没下来停缴了有影响吗?
公积金贷款还没下来,如果是已经通过审核只是还没放款,这种情况下不会有什么影响,如果是刚申请的贷款,还没有通过审批,公积金停缴的话,公积金贷款可能会遭拒,因为银行在审批公积金贷款的时候会审查公积金缴存状态,停缴不属于公积金续存状态,不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所以会被拒贷。
一般来说,只要公积金贷款批准了,整个贷款流程就已经走完了,不必在担心公积金断缴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是保障性住房制度,如果获批公积金就断供,可能被认定为骗取福利,有些城市对这方面要求比较严格,所以最好是不要停缴。比如在天津、河北、安徽等地就发文规定了,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随即封存账号或者是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责令其补缴已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并在贷款期间正常按月足额缴存;拒不缴存的,追回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执行商业贷款利率。
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吗
公积金贷款是可以提前还款的。但是还款的时候,需要自备现金,并且每次偿还金额不得低于10000元,主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和借款合同到还款银行办理并签定借款补充合同。
最后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夫妻双方携带各自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存卡、结婚证、借款合同先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转账手续。办妥转账后,再到贷款委托银行办理结清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