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房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式:出让金=房屋参考价格x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x征收系数;出让金=基准地价x分摊土地面积x征收系数。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标准是由各地依据当地土地价值确定征收标准。一般依据房产所在地区参考价、房产使用剩余年限、房产的性质不同确定征收系数。
土地出让金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土地批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即为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所以也可称之为"地价"。出让金包括土地开发费用和使用期内的土地使用费。前者包括征地、动迁及为地块直接配套的基础设施费,是对开发的一次性补偿,后者为土地资源使用的费用,即"地租",是土地权在经济上的体现。如批租50年,就要一次性支付包括全部年限的使用费。
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标准是多少
1、对于个人住房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应要补交的土地出让金的标准则为在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照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进行收取,在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则要按照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进行收取。
2、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以及经济适用房则要按照相关规定允许进行转让的,以及红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以及西郊新村等五个国有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的划拨商品房转让应要补交土地的出让金,按照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进行收取。已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则部分在进入市场的时候,不用再补缴土地的出让金。
3、以划拨的方式取得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要补交的土地出让金的标准是在1990年5月19日以前就取得的,按照标定地价的30%进行收取,在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则按照其标定地价的50%进行收取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