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搬”出新生活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田丽媛通讯员王富强景洁
今年62岁的马会英是灵台县新开乡下周村东风社的村民。前一阵,她所在的东风社15户居民全部搬到了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住进了宽敞明亮的新房子。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在搬迁安置点,房屋院落整齐有序,道路宽阔干净;在当地政府配套建设的布艺加工车间、气调库和食品加工厂里,村民进进出出,在家门口就能上班挣钱。
这喜人变化的背后,得益于灵台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政策的实施。
和马会英一样,灵台将有1150户3699人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仅今年,当地就实施10个整村整社搬迁,搬迁群众327户1009人。
这些群众为何要搬迁?源于2021年灵台发生的“10·3”暴雨灾害。
灾情发生以后,灵台县第一时间对受灾户进行充分摸底,出台临崖临沟临水避险搬迁安置三年计划,探索“农户筹一点、银行贷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建房资金筹措渠道,全面消除农户居住用房安全隐患。
2022年,灵台县紧抓中央支持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这一机遇,把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作为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重大民生工程,精心谋划部署,高质量完成400户避险搬迁安置工作。
灵台县落实县级干部包乡、乡镇干部包村、村社干部联户的“三包”责任制,按照“户申请、乡镇申报、县认定”程序,逐户精准识别搬迁对象、逐户对接群众意愿,采取建设避险搬迁安置楼、集中安置点、分散自建房、购买县域存量商品房等安置方式,解决群众住房问题。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
走进百里镇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施工现场,机器轰鸣,随处可见工人们紧张有序施工的场面。
家住百里镇梨园村的邓永杰,看到即将搬进的新房,脸上露出了笑容,“我是从南部山区搬到了石塘村,政府还给我们每户补助10万元。”
今年,百里镇在公路沿线的石塘村、李家坡村、新集村、路家沟村、芦子集村设置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5处,搬迁安置群众243户。
搬得出,还要稳得住、能致富。
灵台县聚焦搬出群众的后续发展,整合农业农村、住建交通、生态环境等16个部门项目资金1.2亿元,在安置点统一配套水、电、路、网、暖“五通”设施,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净化、文化“五化”工程。
同时,利用养殖小区、加工车间、气调库、加工厂、苹果园、种植基地等吸纳安置劳动力,积极探索“龙头企业+搬迁户”发展模式,依托当地龙头企业就近就便解决就业800多人。
为确保搬迁群众更好融入新环境、开启新生活,灵台县探索在集中安置点成立避险搬迁安置区党支部和社区服务中心,选派党组织书记,配备专职服务工作人员,为搬迁群众统一提供户籍迁转、子女转学、社保医保等服务,配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开展设施管理、卫生保洁等日常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