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具体措施》近日印发,明确规定了中小学教师减负“十条”。制定中小学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清单,对现有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立即进行全面清理精简,坚决取消可有可无事项,制定科学有效的中小学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清单,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
宁夏将通过规范简化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标准及流程,完善中小学校和教师评价体系,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表格数据材料检查。要求不得以微信工作群等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代替实际工作评价。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评优选先和专业技术竞赛等,不得擅自提高准入门槛和设置繁琐评审程序,不得以考试成绩、升学率、学历、论文、奖项作为唯一性评价指标。同时,规定不得随意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