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首批7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区直国有林场等自然资源登记单元成果在南宁市通过专家验收,标志着历时3年的广西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调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长期以来,产权不明、归属不清一直是自然资源管理痛点。为明晰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从2019年起,按照试点工作和全面铺开相结合的思路,广西分批次分区域分类型开始对自治区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从而明确各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和江河的坐落、空间范围、面积、类型等自然状况,以及登记单元内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情况,并记载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等自然资源情况。
为确保调查成果真实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验收专家,对各登记单元界址线进行野外实地走界与材料核查,确保资料数据的可靠性、一致性。目前,广西已完成28个自治区级登记单元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主体工作,涵盖自然保护地、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类型。其中包括10个自然保护地、12条河流、6个森林公园。预计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自治区重点区域的自然保护地、自治区层面组织开展的重点江河湖泊、自治区级重要湿地、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等49个登记单元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主体工作。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领导表示,该项工作全部完成后,将首次清晰界定广西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对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奠定坚实的数据基础。(记者/唐广生通讯员/黄葛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