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图书馆失窃馆藏文物《鱼雁集》丛札两度上拍”一事引发的舆论热议尚未平息。
9月13日,广东崇正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正”)推出系列春拍。而在9月10日,即有网友发现,在“古逸清芬·信札古籍文献”专场中,专场图录号为731-776号的拍品(《鱼雁集》丛札部分书信)应为四川省图书馆的馆藏文物。
随后,崇正方面回应称,“注意到有声音对此次拍品的来源进行质疑”,决定撤拍。9月13日,四川省图书馆发布声明,确认相关拍品系该馆2004年失窃文物,目前已被警方暂扣。值得注意的是,《鱼雁集》丛札当年在失窃半年后就在上海以30.8万元拍出,此次是该文物第二次出现在拍卖市场。
2004年那次失窃案,到底何人所为?除了《鱼雁集》丛札,还有哪些文物失窃?近16年间,《鱼雁集》丛札两度出现在拍卖市场,相关方面为何没有察觉?谁又该为此负责?
馆藏文物两次上拍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此事最早由文物收藏爱好者“江上”在其微信公众号上曝光。9月10日,“江上”发布文章《四川省图书馆馆藏文物珍品两度现身拍卖会,是赃物还是赝品?》。
该文提及,9月13日,崇正2020年春季拍卖会将举办“古逸清芬”信札古籍文献专场,编号Lot.731-775的数十位近代名人致西南名儒林思进信札,“是本场拍卖的重头戏。”
“了解这批信札来历的人就会知道,它们绝对是不该出现在拍卖会上的。”“江上”写道,这些信札都是四川省图书馆的藏品,且多次见于著录,部分入编《四川省图书馆馆藏珍品集》(李忠昊主编,四川美术出版社出版),是身份明确的馆藏珍贵文物。
公开资料显示,林思进(1873—1953),字山腴,成都文化名人、近代著名文学家、教育家,首任四川省图书馆馆长。1938年,林思进将黄宾虹、谢无量、陈宝琛、廖平等76位名人写给他的200多通信札汇编整理为六册(经折装,楠木天地板),并亲自题签,是为《鱼雁集》。红星新闻此前报道称,林思进先生藏品分别入藏四川省博物馆、四川省图书馆和四川大学图书馆,《鱼雁集》丛札为四川省图书馆藏品。
崇正官网及官方微信此前公布的拍卖信息称,此次拍卖出现了一批近代名人致西南名儒林思进的信札,官方估价在1万-15万元不等。
“江上”9月14日告诉澎湃新闻,他注意到此事,缘于一名读者的爆料。“读者让我关注广东的这次拍卖,说上面有一些拍品应该是四川省图书馆的藏品。”“江上”称,经读者提醒,他特意去买了《四川省图书馆馆藏珍品集》,上面列有《鱼雁集》中的15通书信,“这些与崇正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拍卖信息完全吻合”。“《鱼雁集》丛札一共有200多通书信,但这一次上拍的,我大致数了一下,有195通。”“江上”说。
而令“江上”更为疑惑的是,在搜寻资料中,他发现早在2005年,《鱼雁集》丛札就首次出现在了拍卖市场。根据上海崇源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源”)公布在网上的拍卖信息,在2005年6月30日的春季大型艺术品拍卖会第二场上,估价12~20万元的《鱼雁集》丛札,最终以30.8万元成交。
《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这就意味着,《鱼雁集》丛札原本不该流入市场。“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四川省图书馆收藏的文物被盗,流传出去了,要么两次上拍的文物,属于赝品——但实际上,能够进入拍卖程序的,应是真品无疑。”“江上”分析。
馆方确认相关文物16年前被盗
“江上”将此事曝出后,迅速引起相关方面的注意。9月10日,广东崇正拍卖有限公司发表声明称:有声音对本次拍品林思进藏书札的来源进行质疑;对于这批拍品的征集、遴选,广东崇正严格按照拍卖程序进行,经网上查证,此批拍品曾经于2005年拍出。经研究决定,对《古逸清芬》专场图录号731-776号拍品进行撤拍。
9月13日晚,四川省图书馆对此事件作出说明。其中提及,广东崇正拍卖有限公司“西南名儒林思进和他的友朋书札|崇正2020春拍”系2004年12月13日省图书馆书库失窃案的被盗文献,当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林思进相关拍品已撤拍,并由公安机关暂扣。
值得注意的是,在前述说明中,四川省图书馆称,在8月29日崇正对外发布相关拍品信息后,该馆“第一时间知悉”,经比对,与该馆2004年失窃文献高度相似,立即于8月30日上报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并即刻报案主动向公安机关出示相关证据,成立由省文物局、省图书馆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门工作组,配合公安机关办理案件。
“2004年文献失窃案发生后,我馆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彻查书库安全隐患,安装监视系统,增加保卫力量,并且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从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和责任落实等方面加强对馆藏文献的保护。”而对于失窃案的细节,四川省图书馆并未详说。
9月14日,广东崇正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许习文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称,经网上查证,此批拍品确实曾经于2005年拍出;他从此次拍卖的委托人处获悉,“该委托人正是于2005年通过拍卖获得这批林思进的珍贵信札,并珍藏至今,委托崇正以多个标的进行拍卖。”
仍有多个疑问待解
根据《拍卖法》的规定,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
9月14日,崇正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公司曾通过“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对涉事拍品林思进藏书札进行核实,但未在前述平台上查到登记信息。
前述工作人员称,广东崇正2020年春季拍卖会严格按照拍卖程序进行。为确保拍卖物的合法性,拍卖公司在征集拍品时会要求委托方说明来源、在合同上要求委托方对拍品来源的合法性做出保证,并通过“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对文物类拍品进行核实。对拍品真伪和来源性质进行初判并评估能否上拍后,须向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报批。根据《文物拍卖管理办法》,拍卖企业须在距拍卖日35个工作日前报文物部门审核,文物部门出具批复文件后方可上拍。
前述工作人员进一步介绍,在文物部门对拟拍卖标的审核内容中,其中一项是确认该拟拍卖标的是否为不得拍卖文物,是否属馆藏被盗(丢失)文物等。馆藏被盗(丢失)文物通常通过“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查询,有备案者不得上拍。经查,涉事拍品林思进藏书札在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没有登记信息。
澎湃新闻注意到,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于2017年年底启动。彼时,官方数据显示,相关部门通过先期调研,已采集了部分地区的2200余条国有文物博物馆单位被盗、丢失文物的信息数据。该平台启动时,先期筛选发布200余条,后续还将陆续采集、整理被盗、丢失文物信息数据,分期分批对外发布。
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启动时,距离四川省图书馆失窃案已有13年。目前来看,《鱼雁集》丛札尚未录入该平台,其原因不得而知。
事实上,即便是四川省图书馆内部人员,也不一定知道《鱼雁集》丛札早已失窃。“江上”注意到,《中国书法》2017年第12期,曾刊登四川省图书馆古籍部何芳撰写的《赵熙等致林思进书信略考》。文中说,“四川省图书馆藏有吴虞、杨庶堪、黄宾虹、周善培、谢无量、张元济、赵熙、冒广生致林思进信函九通,鲜见于文献......”
“作者在撰写这篇文章时,显然没有亲眼见到九通书信的真迹,文中插图应是以前的资料图片。”“江上”告诉澎湃新闻,其有几名朋友原本打算此次通过竞拍收藏《鱼雁集》丛札部分书信,经媒体报道后方知拍品系失窃馆藏文物。“倘若不是恰好清楚《鱼雁集》属于四川省图书馆馆藏文物,谁会知道它(拍品)有问题?”
更令“江上”感到疑惑的是,根据四川省图书馆说法,文物2004年12月13日失窃,次年6月便出现在了拍卖市场,“哪个贼有这么大胆,过了半年就将偷来的文物拿去拍卖?”四川省图书馆案发后即向警方报案,而负责那次拍卖的崇源“也是一个大拍卖公司”,相关信息彼时发布在网上,现在仍能查到。“2005年在上海拍成交30.8万元,这不是小事,为何相关方面没有注意到这个信息?”“江上”认为,这有些“不合情理”。
“2004年那次失窃案,到底何人所为?为何被盗不久就上拍却无人察觉?谁该为此承担责任?除了《鱼雁集》,四川省图书馆还有哪些藏品不见了,有无清单?”“江上”认为,馆藏文物失窃这么久,且上拍两次,这件事暴露出来的管理漏洞值得注意,“中国馆藏文物数量庞大,漏洞大、诱惑也很多,必须完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