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进一步规范仲裁秩序,将仲裁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实现社会公平公正提供多元化、专业化法律服务。
据介绍,《若干措施》针对落实政府责任,有序推进我区仲裁机制改革,发挥行业自律管理职能,促进我区仲裁服务国际化、智能化、网络化发展,有效服务自贸区广西片区建设,发挥广西作为东盟桥头堡的区位优势,实现中央赋予广西三大定位等问题,共分为14项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包括:落实政府责任,贯彻落实仲裁法律制度,指导、监督我区仲裁业务的管理和保障,依法促进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广西仲裁机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仲裁体制创新,着力增强仲裁发展的内生动力,积极稳妥推进仲裁委员会内部管理机制改革,探索仲裁与诉讼、调解的多种衔接方式,促进仲裁区域化和专业化发展,推进仲裁工作信息化和“互联网+仲裁”模式;探索创新广西仲裁工作新机制,完善仲裁行业自律管理体制,推进仲裁国际化建设,积极对接RCEP的合作建设,积极打造面向东盟的仲裁合作平台;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全面加大对仲裁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力度,加强仲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据悉,《若干措施》重点聚焦仲裁行业发展的痛点堵点问题,在全面贯彻中央精神的前提下,根据广西实际,在全国首次以政府文件形式明确支持仲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监管作用,推动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双管联动的管理新模式;在全国首次主动回应中央对外发展战略,提出立足广西区位优势,积极推动与RCEP成员国仲裁业务合作交流的省级政府文件。《若干措施》的出台为广西仲裁行业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梁和民黄昱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