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农产品销售体系建设方案》,将实施农产品监测系统升级、农产品商品化提升、农产品流通能力攻坚、农产品销售主体培育、农业产业链优化调整五大工程,解决农产品销售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产品销售体系,有效促进农产品销售,实现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
根据《方案》,农产品监测系统升级工程将建立农产品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农产品交易信息平台。农产品商品化提升工程将建设农产品产地集运中心网络,建立高品质农产品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实施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农产品流通能力攻坚工程将建立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开展农产品流通保障能力建设。农产品销售主体培育工程将加大国有企业销售主体建设,加强新型业态销售队伍建设。农业产业链优化调整工程将实施农业结构优化、农业种业优化、农产品加工优化行动。
为此,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设立农产品经销调度中心,作为统筹农产品销售工作的常设机构,做好产地仓、冷库、中转中心、运输等农产品销售保障性工作的规划,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自治区各相关单位将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定期会商,开展工作督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市要成立相应机构并指派专人负责,统筹协调开展农产品销售工作,确保工作抓实抓到位。
各市、县将多渠道统筹和整合有关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农产品销售体系创新项目建设。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广西银保监局、自治区财政厅等单位要引导商业银行打造农产品供应链信贷产品,落实农产品供应链信贷产品财政贴息及贷款利率优惠政策。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农村厅、供销社等单位要整合现有或在建的农产品冷链物流、储备冷库、零售市场等农产品供应链资源,推动农商互联互动,提升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和效率。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单位要积极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为项目建设提供更便利的融资服务。(记者/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