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深入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从环境治理、污染防治、环保督察等多方面发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力争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
聚焦环境治理监管能力建设。持续落实好“三线一单”排污许可制度,对不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上列出的项目予以限制约束,严把环境准入关;做细做深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扎实开展辖区内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其他监测工作,为环境管理和环境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加强应急监测及应急联动机制的管理,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监测预案,不断提升应急事故监测能力;创新监管分类,实施差别化监管,不断提高执法监察的针对性和联动性;加强对辖区重点企业环境执法的检查力度,深入开展环保执法专项检查行动及“双随机”监察制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聚焦污染防治提质增效。针对辖区油烟及工地扬尘等问题,制定并实施餐饮油烟管理的专项方案,深入智慧工地管理,有效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依托“一圈两场三改”和沙冲路城市更新,植入生态环境理念,探索汛期污染强度分析处置,长效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以土壤安全利用率100%为目标,持续开展土壤环境状况排查及地下水环境状况排查,建立预关注地块清单,加强监管,督促重点监管单位切实履行污染防治责任;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深入实施固废污染防治,推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农业废弃物等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确保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均达到100%;将农村垃圾清运纳入市场化规范管理确保垃圾及时清运,提升垃圾清运能力;加快一村一档建立,确保农村污水治理率2022年达到65%,2025年达到80%,不断提升农村污水治理能力。
聚焦环保督察整改。以“三精、三准、三快”要求开展环保督察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整改办工作要求做好工作落实,圆满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和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融合大气办、整改办和环委会职责,创新工作形式,建立生态环境指挥调度中心,统一调度,不断提高信访件办结率和满意率;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全区信访件办理情况、群众满意度进行客观评价,找准切入点做好整改工作;始终落实好领导包保责任和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整改办统筹协调、督察督办的作用,保障各项工作措施精准落地。
据了解,近年来,南明区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及治理,不断推动南明区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南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6%,相较2017年优良率提升了4个百分点,与2020年相比,在全省88个区(市、县)排名提升2个位次,PM10年均浓度下降1微克每立方米;2021年南明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河流考核断面和水功能区考核断面均达到考核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保持98%以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100%,土壤安全利用率100%。 (通讯员 石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