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网约车司机猥亵女乘客案件,网约车司机刘某某因犯强制猥亵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同时,历城法院还依法对其宣告从业禁止,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五年内再从事与客运相关职业。这是济南法院首次对实施此类犯罪的网约车司机宣告从业禁止。
被害人小晴(化名)是某校在校生,通过某打车软件乘坐了刘某某驾驶的网约车。刘某某见小晴面色姣好,心生歹意,便通过软磨硬泡的方式,添加了小晴的微信。随后刘某某以交朋友的名义在微信上不断邀约小晴一同吃饭……涉世未深的小晴经不住刘某某的一再要求,同意前往。刘某某驾驶网约车接上小晴后就露出了真面目,其将车开至一偏僻无人处,在车内以言语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行对小红实施了猥亵行为。案发后小晴选择及时报警,刘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今年3月,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强制猥亵罪对刘某某提起公诉,并建议对其宣告从业禁止。历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胁迫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刘某某利用职业便利获取乘客联系方式,违背职业要求的职业特定义务对女乘客实施猥亵犯罪,根据其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应对其宣告从业禁止。
据了解,本案是历城法院审理的全市首起针对网约车司机宣告从业禁止的案件,也是历城法院2021年以来针对未成年人领域犯罪宣告的第三个从业禁止。承办法官表示,“从业禁止”的适用,充分体现了刑罚的惩治和预防作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一旦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实施相关犯罪,将可能丧失继续从业的资格,有利于从根本上限制其再犯能力,对约束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通讯员 孙丽 王站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