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风正,党员干部就有了充满正气的大后方,‘廉内助’就会吹好‘枕边风’,时刻提醒危险,防止落入权力陷阱。”日前,一场城市社区廉政微党课在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山塘社区举行,与会人员听课后表示受益匪浅。
这是我区推动清廉社区建设的一个剪影。清廉广西建设启动以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审计厅等7家清廉社区建设责任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精心制定方案、加强工作统筹、抓好跟踪督导,推动清廉社区建设工作扎实开展。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切实履行主抓责任。今年4月,牵头制定《关于大力推进清廉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出5方面19项主要任务,着力解决社区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的执政基础威胁最大的突出问题,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大力打造“政治清明、居务清廉、干部清正、民风清朗、服务高效”清廉社区,实现社区正气充盈、政治清明。
自治区公安厅成立清廉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下发工作通知,对全区公安机关做好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开展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提出要求,推动6300多名警务助理参与开展村(社区)治理工作。
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实施方案,列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增效、深化城乡社区民主自治、规范居务决策和公开等5个方面工作任务,切实抓好任务落实。
自治区司法厅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健全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加强社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营造社区良好的法治环境。共深入517个社区,开展了711场普法宣传活动。
自治区住建厅聚焦居民关心关注的物业管理问题,出台广西物业管理条例配套文件,对全区14个设区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审计,进一步规范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指导1639家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承诺书、5275个住宅项目公示物业服务收费信息,推动社区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
自治区审计厅在常规审计项目中加大对涉及社区事项的延伸审计力度,推动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各设区市、县(市、区)在自治区责任单位指导带动下把加强清廉社区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强领导、精心谋划、扎实推进。截至5月20日,14个设区市均成立由党政班子成员担任组长的专责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细案,组建工作专班专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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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社区建设专责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总的来看,我区清廉社区建设总体进展顺利,取得初步成效——
各设区市、县(市、区)找准清廉社区建设切入点,把清廉社区建设和日常工作特别是城市基层党建、基层治理、基层服务贯通融合,互促共进。14个设区市选择基础较好的社区,目前打造了140个示范社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南宁市在基层党建示范点基础上,打造环境好、治安好、服务好、风尚好、邻里好的“五好”示范社区。贵港市要求每个县(市、区)选择新城区社区、易地扶贫搬迁社区、老县城城区等不同类型社区,打造2个以上示范点。桂林市深挖辖区内“本土元素”,根据社区的不同特点,探索打造社区“清廉+”品牌。贺州市积极探索清廉社区规范化建设标准,将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分解为18项任务清单,高标准严要求开展示范社区建设。钦州市充分利用历史文化街区、小董起义、冯子材、冯敏昌等红色资源,以点带面推进清廉社区建设。(本报记者廖志荣实习生郭亚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