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信托是信托企业集中众多客户的资金,投资于多种有价证券的信托服务业务。它由信托经营公司运用信托基金投资购入各种上市的有价证券,构成一个总的单位,再分割成数个小单位,并发行信托券向投资者出售,持券人日后如要转让,也可由信托经营公司收购。出售价和收购价决定于构成总单位的各种证券的市价。信托经营公司购入的各种证券,须另委托一信誉较好的银行或保险公司以受托人身份去持有和保管。而投资者的收益主要来自证券的利息和红利。这种信托具有风险分散、投资安全,能稳定地获得利息,便于以小额资本分享大额有价证券投资的特点。证券投资信托可分为股票投资信托和公司债、公债投资信托两种,后者较为流行。
证券投资信托的买卖过程是什么?
当商业银行执行客户购进或出售证券的指令时,不论客户是否采纳银行的建议,客户的指令都要填在一份由银行出具的表格内,以列出证券的详细情况,如需限定价格和应规定价格极限等。在买卖证券过程中,银行作为客户的代理人应谨慎从事,把委托人的指令正确无误和不加变动地传送给经纪人。买卖成交后,如是买进证券,应掌握所有权凭证;如是卖出,则应掌握其价款。如果由于银行疏忽没有及时买进或卖出,客户因此而受到损失,银行要对此负责;如果改变客户指令而发生投资损失,银行不仅要赔偿损失,还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