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开创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推进“法治社矫”“平安社矫”建设

时间:2021-12-16 08:48:23来源:南方日报

为全面推进佛冈县社区矫正工作发展,日前,佛冈县司法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了解、支持和参与力度,建设平安佛冈。

“我们将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将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网格化管理、报备边控、病情复查、技能培训、信息共享等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努力开创佛冈县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为平安佛冈、法治佛冈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佛冈县司法局局长陈湘中说。

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发展

据了解,2013年,社区矫正工作全面移交佛冈县司法局,由社区矫正工作股(原基层股)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2017年11月,县社区矫正中心投入使用。

今年,佛冈成立了佛冈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并于10月15日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各镇也分别设立了自己的社区矫正委员会,翻开了佛冈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发展的新篇章。目前,佛冈县社区矫正中心主要负责社区矫正刑事执行监督管理,日常监管委托各基层司法所负责。

当前,佛冈县社区矫正中心已建立社区矫正研判分析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个案评审制度、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社区矫正研判分析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县社区矫正研判分析会议已经成为工作常态。为加强社区矫正适用前、交付接收、监督管理、收监执行的衔接配合管理,佛冈设立了由公、检、法、司四家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沟通协调机制。同时,为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特殊个案,佛冈成立了个案评审会议制度,由县司法局组织,中心成员参加共同商讨解决方案。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会议主要强化指导和部门联运功能,具体落实任务要求,强化统筹协调,及时梳理问题建议,研究落实对策措施,更好地推进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46人,解除和终止社区矫正对象946人,目前在矫对象160人。全县共衔接安置帮教1806名人员,达到安置率100%,帮教率100%。2018年正式启动远程会见工作以来,至今共办理视频会见1523次。

目前,佛冈县并无因未落实社区矫正执行职责,导致社区矫正对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情况发生,亦无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情况发生。

推进“法治社矫”建设

当前佛冈县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社区矫正工作专业队伍力量薄弱、各部门衔接配合有待加强、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及“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工作未能有效的推进等问题。随着《社区矫正法》的正式实施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的适用,全县社区矫正对象总量预计将持续增长,社区矫正工作的压力将进一步增强。

佛冈县司法局局长陈湘中介绍,下一阶段,佛冈县社区矫正工作将充分发挥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的优势,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

佛冈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平台作用,毫不松懈做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广东省社区矫正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以及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严格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加强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排查管控,加强督导检查和值班值守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按照省司法厅工作要求,积极推动成立佛冈县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核小组,健全完善我县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机制,努力提高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法治社矫”“平安社矫”建设。

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

佛冈将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智慧社矫中心”建设。按照司法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要求,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做好全县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建设工作,根据省厅关于“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指引的通知要求,起草《佛冈县“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方案》,按程序上报县委、县政府,争取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稳步推进佛冈县“智慧矫正”建设,努力实现省厅关于在“十四五”期间建成“智慧矫正中心”的目标。

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通过争取获得县委、县政府的支持,按社区矫正对象人数配比增加并优化人员编制,依法配齐配强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为切实承担好执法主体责任提供有力保障;有计划地通过专门培训、专题讲座、组织座谈等方式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政治教育、法治教育及矫正业务培训,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充分利用好佛冈县“网格化+信息化”“网格员+信息员”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通过网格员了解和掌握社区矫正、刑满释放特殊人群动态信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提升管理效能。积极探索方式方法,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力量,补充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力量的不足。

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工作。佛冈将对照社区矫正法及实施办法、省实施细则的要求,总结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继续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工作制度,从源头开始,严格做好调查评估,严格请销假,严格落实信息化核查,严格做好每一份社区矫正档案,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处理,严防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同时,将进一步探索人性化管理,做到既讲原则,又给予矫正对象人文关怀,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南方日报记者程浩 通讯员韦小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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