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开展了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征集推介活动,广东有3个案例入选。其中,汕头市的“建立村级小清单赋能乡村治理‘大智惠’”入选。
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探索形成的系列创新经验,不仅对提升治理水平有显著成效,对乡村治理的发展也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在方式方法创新上,汕头推行村级“五小清单”制度,编织立体监督网络,走出乡村治理的“智惠”路径。这些好经验好做法以适宜的方式在各地“生根发芽”,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南方日报记者近日在汕头潮南区走访发现,该区陇田镇东华村在积极探索推进村级“五小清单”制度实施过程中,有效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提高乡村善治水平,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东华村制定了小微权力清单、村务事项清单、负面清单、村务公开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五小清单’,能够有效纾解乡村治理中的难点和堵点。如今,民意更加畅通了,干部办事效率也更高了。”东华村党总支部书记翁钟通说。
手抄工作记录成“传家宝”
东华村地处练江下游南岸,这个看似普通的村庄,曾被当地人称为无区位优势、无资源优势、无华侨优势的“三无村”。靠着一代代人的奋斗和建设,东华村实现蝶变,焕发出勃勃生机。
走进东华村委会办公室,墙上的“当月工作要点”颇为显眼。走近一看,墙上挂着一本厚厚的工作要点簿,首页便是《十二月工作要点》。令人眼前一亮的是,每一份工作要点都是手抄体。
很难想象,东华村村委会这一做法已经延续数十年,成为一大传统。“这是我们老书记的‘传家宝’,至今已持续坚持了40多年。每月第一天,我们村‘两委’成员都要开会总结上月全村工作,同时听取各线条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当月要做的工作,一条条归纳整理并抄写上墙,让大家都心中有数。我们还通过有线广播开展宣传,让村民共同来监督,确保每项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干一件成一件。”说起这份工作记录,东华村党总支部副书记翁木宏如数家珍。
翁木宏所说的“老书记”,就是曾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广东省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诸多荣誉称号的章钦炳。1979年1月,章钦炳首创手抄体的“当月工作要点”,每月一期准点推出,成为他带领全村干部真抓实干、努力改变家乡面貌的生动写照。
为保证“当月工作要点”落到实处,每月15日,东华村“两委”会召开会议,各线条分别汇报有关工作的执行情况、进度情况、落实情况和碰到的具体问题。对碰到的问题,由村“两委”共同协商解决。对于难以执行的事项,则由村“两委”协调人力帮忙解决或直接由村支书协调解决。到月底,再次召开汇报会,对有关事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验收、总结和点评。
2010年,章钦炳退休,新班子继承了老书记的优良作风,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开拓创新,在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中不断取得新成绩,东华村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美丽乡村试点村、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成为汕头首个乡村振兴示范村,首个创建“潮乡科普特色小镇+乡村旅游”产业的美丽乡村。
在翁木宏看来,这本厚厚的《当月工作要点》有效激发了广大农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让村干部心中有谱,能够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从“要我干”变为“我来干”,将乡村振兴工作常态化,让群众体会到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村务公开提升治理透明度
村务公开是广大村民了解和监督村级事务的重要窗口,也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东华村的民主决策和村务公开制度自1969年建立以来不断充实完善,满足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了村级工作的透明度。
村里集体资金的收支,每年每月账目清清楚楚,村里“数簿”依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从1969年以来,东华村账目表已垒成厚厚的一叠。据翁木宏介绍,村里的开支都是日清月结,月底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谁对哪年哪月的账目不清楚或者有疑问,可以随时翻看查阅。
“40多年来,村民财务监督小组只查出一张1200多元的单据有问题。当时,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每张单据有经手、证明人和领导审批就行了,但他们还加上一个验收人。”翁木宏回忆说,这张有问题的单据漏了一个验收人签名,结果兴师动众开会追责,后来做了许多补充说明才补上这一单。
2014年7月1日,《汕头经济特区村务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共分5章27条,分别对村务公开的总体要求、内容与程序、监督与保障、法律责任以及其他事项等做出了详细规定,为汕头规范村务公开开展、强化村级民主监督、促进村务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也是广东省内第一部地级市层面制定的村务公开地方性法规。
近年来,东华村根据《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村务公开目录,明确村务公开的表格、内容、时间、程序,进一步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实行定期公开与即时公开相结合,确保办事有清单,干事有底气。
“一切耕地、鱼池承包项目,一律公开招标。村里集体项目的承包,历来坚持先公开工程方案,再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策工程造价、工程开标时间、程序。”翁木宏认为,坦坦荡荡的村务公开,实实在在的民主管理,调动起广大干部群众关心支持村务建设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东华村根据《汕头市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作职责事项、协助政府工作职责事项、应取消和禁入事项分别作出明确规定,对照目录内容,明确了村级工作范围,推动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依法保障的基层职责体系,清晰界定村民委员会职责事项,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负面清单”划出履职红线
在农村地区,村干部对待老百姓的态度,往往对工作能否顺利开展起着关键作用。为此,东华村制定村“两委”干部履职负面清单,从政治立场不坚定、重大决策不合规、组织生活不严肃、财务规定不执行、服务群众不作为、工作纪律不遵守、履行职责不廉洁、自身形象不端正等八大方面,划出了一道道看得见、摸得着、易理解、需坚守的行为红线。
“村干部‘负面清单’对哪些事不能做、哪些话不能说都有了明确规定,村干部不同于一般村民,在工作时应该时时对照执行,注意身份,为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东华村监督委员会成员翁名才说,通过梳理“负面清单”,村干部的工作思路转变了,作风更加扎实了,催生出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支持监督的“正面效果”。
除了“负面清单”,东华村还组织编制了村级公共法律服务清单,建立了人民法院工作室、律师定点援助室、人民调解室等。根据编制公共法律服务清单以及服务指南,有效对接农村重大基层设施、产业项目、民生工程、脱贫致富等事务的法律体验、法制审查,为群众提供“点单式”服务。通过各类渠道公开宣传,确保基层群众充分知悉并合理使用。
在制定一个个清单的同时,东华村还制定“智惠”村级公共服务目录,依托广东省政务网上办事大厅,拓展便民服务和信息公开,推广政务服务“粤省事”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设置了“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科普中国、智慧党建、科普e站、惠农信息社等服务信息,村民就近能够办成更多事,真正享受到“最多跑一次”甚至“跑零次”的便利。(文/图:南方日报记者张伟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