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产业第一”,土地资源至关重要。为加快盘活存量低效土地,推动空间拓展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日前,珠海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了《珠海市6类低效用地整治行动指引》,目前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珠海市6类低效用地整治行动指引包括珠海市批而未供土地整治行动、供而未建土地整治行动、建而未尽土地整治行动、旧厂房用地整治行动、开发利用低效用地整治行动、经济产出低效用地整治行动。
在旧厂房用地整治行动中,其生产经营活动与工业用地用途管制相符的可继续经营使用;与生产经营活动与工业用地用途管制不符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清退项目后可保留用地引入新项目或收回用地后重新出让引入新项目。
针对开发利用低效用地,珠海将对项目已建成通过竣工验收,但容积率小于等于0.5或建筑系数小于、等于30%的利用粗放的存量工业、仓储用地进行整治。
对于有再开发意向的企业,珠海将积极引导、协助企业对低效用地进行再开发建设;对于无再开发意向的企业,将敦促各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监管,综合利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加速低效产业用地清退。
针对经济产出低效工业用地,珠海将按照3个评价维度测评:土地产出强度、土地税收强度、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将采取效益评价倒逼此类低效用地退出。
珠海提出,要按照“亩均效益”对经济产出低效用地进行综合评价,各区要对企业以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等指标及相应权重系数规上企业实施评价与分档。
与此同时,珠海还将以差别化措施为手段,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技术和经济手段强势倒逼退出,如实行有序用电、差别化创新要素机制、差别化财政激励约束机制等措施。
开展经济产出低效用地整治行动,珠海提出,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充分考虑企业开发投产升级改造等意愿,鼓励企业自主或合作改造转型升级、土地转让或者企业兼并给符合准入条件企业、政府收回用地等形式退出。
据悉,为充分准备好珠海市今后发展产业项目建设大型集中产业园区,珠海将在“十四五”期间鼓励各区准备连片产业用地,首年熟地整备不少于7000亩,到“十四五”末期将整备3.5万亩,并且力争5年内统筹新增和盘活工业用地约50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