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钦州市出台《钦州市建设“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人才支撑若干措施》及2个配套政策,内容涵盖人才引进、培育、使用、激励、服务和人才平台建设等方面。
措施中提到,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在钦州创办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对在钦企业给予人才创业资助资金50万元,往后3年内,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超过1000万元的,按比例给予人才创新创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重点围绕石油化工、装备制造、港航物流、电子信息、大数据、生物医药、海洋经济、新能源、生态农业等产业,培育和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产业发展、带来较好经济及社会效益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支持企业集聚急需紧缺人才。该市设立企业引才奖,企业全职新引进1名自治区A、B、C、D、E层次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引进单位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引进人才奖励,鼓励和支持重点企业引进拥有先进专业技术、实用技能、发明专利、经营管理经验的急需紧缺人才,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该市建立健全市、县(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保障机制,整合空编保障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用编需求;引进一批经济管理、金融贸易、石油化工、装备制造、海洋经济、港口物流等专业领域的急需紧缺人才。
支持博士后来钦挂职服务。按照“专业对口、急需紧缺、支持创新、服务产业”的原则,钦州每年面向全国引进10名左右博士后到重点产业园区、科研院所、党政机关挂职服务,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生活补贴及相关待遇。
此外,措施还对钦州市拔尖人才成长发展、重点领域和特色产业培育人才、基层一线人才队伍建设、新引进人才安居、人才就医落户以及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记者/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