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用3年时间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推动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时间:2022-06-15 09:46:54来源:广西日报

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对全区行政区域内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整治,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到2025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为推动经营自建房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我区将对全区范围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自建房,不分城市农村,不漏一楼一户,不留死角盲区。

当前,广西多地正在对经营自建房开展集中排查,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自建房风险隐患。一方面,经鉴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自建房,要立即停止经营,分类实施整治;整治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另一方面,各县(市、区)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停止经营、分类整治、验收、恢复经营等各项工作的具体责任单位。

对于如何彻底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广西将建立“一栋一册”整治台账,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整治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建立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栋、验收一栋、销号一栋。对鉴定为危房的自建房,尽可能采用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实施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于3层及以上的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标准。

截至6月2日,广西累计排查经营自建房340238栋,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自建房12329栋,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的经营自建房3848栋。(记者/骆万丽 通讯员/黄诗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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