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全省住房公积金实现了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当年缴存额、缴存总额的“四个增长”,全省住房公积金总体发展态势良好。
缴存单位方面,全年新开户单位11917家,净增7642家,比上一年同期分别增长48.87%、112.99%;缴存职工方面,全年新开户职工34.57万人,净增20.65万人,比上一年同期分别增长27.61%、151.52%;当年缴存额方面,全省缴存住房公积金503.73亿元,同比增长10.67%;缴存总额方面,达到3428.2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22%。
从提取情况看,2021年,全省共有168.4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47.60亿元,同比增长11.2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9.01%,比上年增加0.36个百分点;提取金额中,住房类消费提取占比达到了81.93%,覆盖了职工购房、租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消费,有效减轻了职工住房负担。从贷款情况看,截至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9.29万笔、2336.30亿元,贷款余额1414.5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8.57%、13.53%、9.32%,个人住房贷款率达到98.21%,使用效率较高。
截至2021年底,全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476.59万元,逾期额与贷款余额的比值为0.25%;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52671.57万元,是逾期金额的43.91倍,逾期风险安全可控。同时,全省住房公积金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无项目贷款逾期,无违规运行、管理资金的情况。
我省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和保障性也进一步凸显。数据显示,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保障中低收入职工,支持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和二套改善性住房。从收入情况看,中低收入职工占提取职工的73.65%,占贷款职工的87.48%;从购房情况看,首次申请贷款占89.93%,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0.07%;从年龄结构看,贷款职工普遍较为年轻,其中30岁(含)以下占45.00%,30岁至40岁(含)占34.38%。同时,住房公积金的业务支出以回报缴存职工为主,2021年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24.45亿元,其中支付职工利息20.73亿元,占比84.77%。
另外,住房公积金还通过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的方式,为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截至2021年底,全省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8.79亿元。同时,我省还开展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累计为14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发放贷款14.32亿元,建筑面积107.12万平方米,可解决11936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商昌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