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认真履职尽责,采取有力举措,尤其是,紧紧抓住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的重大契机,切实加强农业源头治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目前,我省已有云浮市、江门市等2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番禺区、高明区等12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肇庆市、增城区、斗门区、阳东区正在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
已经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的江门等地坚持巩固创建成果,持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水平,据统计,目前,江门市连续多年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零发生”的良好局面,农产品抽检合格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正在创建的肇庆市、增城区则“快马加鞭”,争取全力拿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的金字招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广东永远在路上。
江门
持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
江门市是广东省农业大市,是“中国优质丝苗米之乡”“中国陈皮之乡”,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优质“米袋子”“菜篮子”“海鲜铺子”。
从传统农业大市迈向现代农业强市的路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始终是江门抓得最紧的一项民生工程:2019年江门市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2017—2018年度和2019—2020年度“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连续两次被评为优秀等级;今年4月江门市农业农村局荣获“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江门市连续多年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零发生”的良好局面,农产品抽检合格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
江门加强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市县两级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部门协同机制,与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跟踪评价纳入对各县(市、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
同时,江门强化生产主体责任,收集5872个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名录,督促落实农事生产记录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指引,加强培训指导和巡查监管,落实“谁生产、谁负责”。
从去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到今年的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江门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产管”并举。围绕农产品药物残留、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私屠滥宰等问题,重点治理“三棵菜”“一枚蛋”“一只鸡”“两盘肉”“四条鱼”,加强巡查和检测,按照“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一查到底”的要求,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动,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农资交易秩序。
通过这些举措,江门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执法监督,据统计,今年1月至11月,全市出动监管执法人员8733人次,检测生产经营单位3558家次,办理行政执法案件53宗。
通过完善“农业监管网”“农业执法网”“农业溯源网”三张网,江门建立了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队和市县镇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近三年全市生产环节抽检农产品超90万批次。
江门是全省首个搭建了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溯源平台的地级市,推广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目前已有2352家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合格证标签134万张,带证产品超过210万吨。全省率先试行政策性食用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累计建设“农安保”试点126个。
与此同时,江门还强化源头治理,完善全程监管。如开展耕地土壤治理行动。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实施措施到位率100%,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此外,江门还严格农业投入品管控,全市550家农资经营店使用农药经营追溯平台,其中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店60家,落实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购销台账和流向溯源管理制度。加强落实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的宣传和指导,将禁限用药物名录发放至每一个生产经营主体。
江门利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推动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农业生产措施。近两年,全市化肥使用量从13.4万吨降至12.5万吨,农药使用量从6442吨降至6068吨,实现了负增长。
全面落实生猪屠宰环节“两项制度”(即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今年上半年屠宰81.48万头,全市所有生猪屠宰场建成以物联网监控为核心的屠宰环节信息化管理全覆盖体系,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江门市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的要求,制订和发布农业地方标准化生产规程60项,全市稻米、生猪、家禽、蔬菜等主导产品全面制定生产操作规程。开展江深农产品标准比对,建设供深农产品基地。
同时,该市出台《江门市农业品牌培育奖励办法》,目前全市“三品一标”农产品204个,“粤字号”农业品牌124个,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数量全省最多,发挥农业品牌示范作用拉动农产品质量的提升。
未来,江门将进一步依托特色优势,深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大力提升江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推动“双安双创”与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深入开展。通过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全链条追溯体系建设,助力五邑农产品品质更优、品牌更响。
肇庆
全面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
安全市的各项工作
自今年2月获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单位以来,肇庆市市县两级均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深入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各项工作。
各县(市、区)初步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投入品监管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目前,全市已建立1个市级、8个县(区)级、104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配备村级协管员1187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县、镇、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体系。
强化源头治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查办农药等农资违法违规案件14宗,结案14宗,没收农药产品一批,并处罚金8万元,在生产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提升监测能力,加强检测体系建设。目前,全市已建立2个市级、7个县级、99个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启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及鼎湖区检测站的“双认证”工作,先后建立8个“智检小站”,作为县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的延伸和有效补充。
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推进渔业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经营,鼎湖区依托水产产业园创建工作,加快水产健康养殖、加工流通、成果转化、品牌营销、休闲观光协调发展,建成数字化水产养殖业“生产+加工+科技+流通”全产业链条,引领全市绿色渔业发展典范。目前全市农产品地理标志3个,绿色食品38个,无公害农产品86个。
加强宣传引导,持续推进社会共治。制定《肇庆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宣传工作方案》,增加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的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持续推动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升。
广州增城
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监测和执法体系建设
2021年2月,增城区成功入选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单位名单。增城区成立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53项考核指标任务分工,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区绩效考核,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安排创农安专项资金620万元,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发动,推动齐抓共管。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宣传常态机制,实施“亮牌”行动,在主要农业生产区域和交通重要地区共竖立宣传牌73块,制作并通过区融媒体等网络平台发布创农安宣传视频,在省农安协会网站、南方农村报、增城日报等主要媒体宣传创建成效共10篇,印制派发各类宣传小册子等资料17.7万份。
二是建设农安示范点,推进标准化生产。根据创农安及创食安城市要求,制定示范点标准,统一制度、台账记录等,建设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共42个。
三是完善监测体系,提高监管效能。建设智慧服务监测站点45个,2021年检测农产品达14万份;建成我省首个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通关(增城)便利区和共享检测中心,推广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质量标准体系,年检测农产品达1万份。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对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平台,镇街专职农产品安全员全员使用智能设备实施巡查监管,并建立数字巡查档案。
四是加强质量追溯,推进合格证制度,组织现场推进会10场,全面推广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电子合格证使用。参加应用农产品生产主体250家,协助开通电子合格证主体281家。2021年全区开具电子合格证3.8万张,开证产品总重量16.4万吨。
五是强化监督执法,提升以案促管。2021年共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含农资)28宗,罚款24.8万元。其中今年3月,增城区办理的农业企业超出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农药案被农业农村部列为典型案例。
六是创新协同机制,推动全程监管。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体系建设纳入2021年度民生十件实事,区人大定期组织对创农安工作进行监督。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积极推进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工作,不断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文/图:黄进粤农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