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三个激励性政策措施 一日三政促市场主体发展

时间:2022-03-27 10:42:59来源:深圳商报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3月27日讯(深圳商报驻穗记者 张莹)24日,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广东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广东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简称《措施》)三个激励性政策措施。25日,省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邀请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人社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等多部门负责人共同解读三份新政。

47条措施为服务业纾困

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华东介绍,《若干措施》总共47条,分为三大方面:面向所有服务业行业的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共13条;针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民航等五个困难行业,提出28条具体政策措施;为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提出6条具体政策措施。

《若干措施》包括,今年广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对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给予餐饮、零售企业防疫支出补贴支持,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等。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张广立针对《若干措施》介绍,广东将在原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到期后,延续实施时间一年至2023年4月30日。其中,全省失业保险基准费率延续按1%实施,继续同步实施浮动费率政策;工伤保险在执行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全省参保单位统一阶段性下调缴费费率20%。

此外,政策明确,广东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餐饮、零售、旅游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予以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在批准缓缴期间,职工相关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职工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据初步统计,这项政策符合条件企业约70万户,可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约8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推动各项人社部门纾困政策早发力、效果早显现,更好发挥稳岗扩岗、支持企业效应,为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张广立说。

32条措施为工业持续增长护航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陈绩介绍,广东始终将工业作为稳定经济的“压舱石”。《行动方案》共提出八项行动32条措施。其中,减税降费、融资促进、保供稳价、投资提振、资源要素保障等五项行动23条措施,是对照国家《工业政策》进行细化;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提升、消费带动、企业提质增效等三项行动9条措施,是结合广东实际增加的政策内容。总体来说,《行动方案》与广东上个月出台的中小企业纾困政策错位互补。

全面对标国家《工业政策》方面,包括税费缓缴、“六税两费”减免、设备器具税前扣除、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以及减免承租国有房屋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等措施,大幅为企业减负;全年推动8500家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建设超3万座5G基站等。

针对广东稳工业增长的突出问题,提出应对之策方面,包括全面推动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拓展信创技术产品应用等。

关键词: 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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