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2021年,我省筹措省以上资金118.4亿元,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2021年,针对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我省坚持问题导向,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与2020年相比,仅省以上资金筹措就增长了20%,主要用于污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国土绿化行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蓝色海湾综合整治等方面重点工程,筑牢我省绿色生态发展基础屏障。
在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方面,经省政府批准,制发《辽宁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补偿方案》,以辽东绿色经济区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区域绿色协调发展。同时,筹措省以上资金9亿元,对全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和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给予生态保护补偿,夯实绿色发展基础。
为确保资金投入与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我省还稳步推进相关改革事项。2021年,我省下发了《辽宁省生态环境领域省与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和《辽宁省自然资源领域省与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推动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市财政关系建立。
此外,我省还切实落实税收激励政策,做好环境保护税法落实工作,制定税额调整方案,将主要污染物适用税额大幅提高,建立约束激励机制,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在落实资源税激励政策方面,对纳入国家级或省级绿色矿山名录矿山开采尾矿免征资源税,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和绿色发展。
据介绍,新的一年里,为将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深入进行下去,省财政厅将统筹利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延伸深度、拓展广度,同时,通过完善相关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等举措,逐步形成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促进我省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记者唐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