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支持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的土地规划管理若干措施(试行)》(下称《若干措施》)。为全力推动制造业立市,广州将遴选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以点带面推进全市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提质增效。
村镇工业集聚区作为民间经济力量的重要载体,在一段历史时期内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目前却面临着低产出、空间散、管理乱、权属杂等突出问题。
广州市开展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工作,对试点项目提供土地规划管理方面的政策支持,涉及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用地指标和规模支持等9个方面。
《若干措施》的适用对象为纳入广州市村镇工业集聚区(村级工业园)“工改工”(含普通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更新改造试点项目。首先,支持试点项目充分用好省、市政策红利,分类明确抵扣留用地指标情形,其中纳入标图建库范围内按照“三旧”用地审批要求办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村集体历史用地,无需抵扣留用地指标。与此同时,政府给予村集体适度让利,试点项目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后,除按规划提供公益性设施用地外,经营性用地移交政府比例从20%降低至0。
其次是提高改造容积率,试点项目工业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3.0、不高于5.0,涉及特殊工艺要求的工业厂房、仓库等,对其容积率及层高可以结合产业实际合理确定。《若干措施》支持试点项目内国有普通工业用地上已确权登记的产业用房可按幢、层、间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转让,最小单元的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对因企业规模、行业性质、特殊技术等原因,分割转让面积确需低于500平方米的,最小单元的建筑面积应不低于300平方米,且应当满足独立使用和消防安全,满足广州市产业导向和政策要求以及所在区关于税收、经济贡献和成长性等方面的要求。
发力“工改工”,以存量工业用地升级改造,提升产业发展效能和效益,是一个地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同步从空间规模、产业发展、改造意愿、权属情况、与全市战略布局关系等方面筛选试点项目,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打造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的“广州样板”。(南方日报记者 朱伟良 通讯员 穗府信 穗规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