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全力保护老年人“钱袋子”安全 推动养老诈骗犯罪得到遏制

时间:2022-11-01 09:18:50来源:南方日报

2011—2021年,被告人潘东雄在无经济来源和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多次虚构可以帮助购买打折商品房、处理案件纠纷、拓展业务等事实,或以申请解除被政府监管的资金、工程应酬、公司竞标项目等需要费用为由,并提供伪造的房屋销售记录和退款单据,利用亲属、朋友等熟人关系,以借款等名义骗取多名老年人在内的10名被害人共计1056.9万元。

今年6月23日,汕头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该起养老诈骗案,被告人潘东雄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0万元,退赔被害人被诈骗钱款。日前,该案入选广东高院第三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这是汕头深入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切实保护老年人“钱袋子”安全的生动缩影。

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汕头全市各地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坚持深挖严打、建章立制、源头治理工作思路,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着力构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严密防线,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问题隐患,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依法严打▶▶

推动养老诈骗犯罪得到遏制

依法严打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是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的关键环节。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汕头政法机关各成员单位按照“稳、准、狠”要求依法严打养老诈骗犯罪,依法对存案深挖彻查,对新案加快攻坚,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分子,使养老诈骗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汕头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干警认真梳理2017年以来未侦破的涉养老诈骗类案件,以“百日行动”为契机侦破了一批养老诈骗案件,形成了强大打击声威。如澄海公安通过全面梳理年接报的涉养老诈骗案件线索,精准锁定2019年一宗涉养老非法集资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6月20日晚,澄海公安在台山警方的大力支持下,在台山市都斛镇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经审查,刘某对以“建设宾馆、厂房”为由,骗取多名受害人共276万元借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机关全面落实逐案跟踪、提前介入,推动一批案件快捕快诉。专项行动以来,汕头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案件10件10人,共对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案件11件11人依法批准逮捕,共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件6人(含存案1件1人)依法提起公诉(3件3人已判决)。同时,迅速摸查在办案件中是否有以养老名义实施的涉诈犯罪案件,深挖相关线索,并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加强对养老诈骗犯罪的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

司法机关通过案件绿色通道等举措,全面提升办案质效,推动一批案件依法快审快判。如潮南法院在审理被告人张某诈骗一案中,判决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责令其退赔33名老年被害人被骗金额229.3万元;在审理被告人马某诈骗一案中,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责令其退赔2名老年被害人被骗金额147.7万元。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汕头全市共侦破65宗涉养老诈骗类案件,打掉1个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0名,涉案金额共计1638.759万元,为群众挽回损失180.17万元;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1人、提起公诉6人;一审判决养老诈骗案件3宗3人。

此外,汕头全市公安、检察、司法机关坚持“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制发26份“三书一函”,充分发挥“三书一函”的警示提醒作用,有效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堵塞监管漏洞。

综合施策▶▶

推动养老行业领域秩序改善

整治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是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的重要内容。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汕头各地各有关部门把行业整治作为重中之重,组织开展执法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了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截至目前,汕头全市共排查各类风险问题81个,已整治完成78个,有力推动养老行业领域秩序得到显著改善。

——网信部门落实蓝色河畔、E京网等本地重点商业网站开设养老诈骗专项举报渠道,加大网络违规行为监管力度,排查处置4则网民举报信息。

——民政部门对全市范围内43个养老服务机构、538个养老服务场所进行排查,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

——自然资源部门对供应的5宗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进行排查,杜绝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

——住建部门对房地产企业开展联合检查10次,督促房地产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并联合市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房地产领域以“养老房”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整治工作。

——文旅部门出动执法人员691人次,检查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相关经营场所175家次,严厉打击老年群体旅游消费领域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摸排36条涉诈线索,立案7宗,有效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

——卫健部门对全市各市级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进行督查摸排,并将养老诈骗整治工作纳入老龄工作督促检查重要内容。

——金融监管部门和银保监部门对27174名从业人员、655786笔金融业务进行深入排查,排查整治2个保险代理人涉嫌诈骗问题。

当前,汕头正在不断完善行业治理机制,切实强化源头治理。行业主管部门持续深化部门协作,完善信息共享、协作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摸排、联合执法、联合惩戒、联合攻坚,消除监管盲区、增强治理合力。同时,促进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立法,完善市场准入、备案信用承诺、广告管理、资金监管等监管制度,为防范养老诈骗提供更完备的法律政策保障。

源头预防▶▶

推动养老反诈舆论声势壮大

从源头上预防诈骗,帮助老年人提升防诈能力,是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的重要前提。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汕头各相关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养老诈骗源头防范工作,坚持“零距离”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有力推动养老反诈舆论声势持续壮大。

如潮南区结合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英歌,特别制作了防范养老诈骗微视频《侠义英歌少年》,揭露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防范诈骗的能力。同时呼吁社会聚焦老年人的生活,关注他们的精神世界,营造防诈良好舆论氛围。

值得一提的是,在创新宣传方式上,汕头多项做法得到上级高度肯定。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的简讯被国务院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简报采纳,得到省厅的大力表扬;市妇联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优秀做法被中国妇女报报道推介;金区“潘东雄诈骗案”被省高院作为“利用熟人关系诈骗老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在法治日报刊发;市检察院、澄海区制作推出潮语版反诈宣传“顺口溜”,以轻松有趣的方式推动反诈深入人心。

数据显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汕头全市累计设计制作宣传手册、反诈教材等165.9万份,电子宣传片506个,海报标语横幅等其他宣传品24.3万份,举办现场宣传活动6436场次;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台,发布新媒体作品6084条,点击、转发、评论量累计达到731.3万人次,通过网上问卷、网络答题等参与互动122.6万人次,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南方日报记者黄嘉锋 通讯员汕政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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