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捷是一名孝顺的西安市民。他的父母一直怀念农村生活,想在周边农村找所宅子,在田园乡村安享晚年。最终,华捷在渭河边的南郭村看中了一处闲置农房,成为当地探索发展的“共享村落”的一名新成员。
“共享村落”是中国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区——西安市高陵区推出的一项改革,旨在盘活农民闲置的宅基地和闲置农房,通过使用权的出租,让农民闲置资源变为资产增加收入,同时让城市居民实现在乡村有偿居住。
2018年8月,华捷与南郭村村集体签订“共享村落”合同。在一次性支付33万元租赁费后,他拥有了这处300平方米闲置宅基地的30年使用权。经过装修和改造,2020年华捷父母终于实现了自己多年的田园梦。
“如果没有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区的政策红利,华捷一家人想要圆梦,恐怕没那么容易。”高陵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负责人耿五三说。
农村宅基地的权属和使用问题,长期以来都是中国农村改革中的敏感问题。由于大规模农民进城,部分农村地区出现许多闲置农房,造成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还让大量农民资产处于“沉睡”状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提出“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西安市高陵区在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中,创造性地发展“共享村落”,探索城市和农村资源的双向流动。高陵区副区长李斌说,根据改革方案,承租闲置宅基地者,不仅会拥有《不动产权证书》,还有相应的新建、改建、转让、融资抵押担保等权益。
“不过,承租人在翻建或新建时,也有高度、风格、样式等方面的限制,要保留农村原有的乡土风貌。”李斌解释。
“共享村落”模式受到家有闲置农房的村民欢迎。58岁的南郭村村民杨黎明在进城帮女儿带孩子后,村里房子闲置了五六年,“没想到,空闲在那的老房也能挣一大笔钱。”
数据显示,自从2018年高陵区推出“共享村落”项目后,截至2020年11月底,高陵区已发生相关租赁交易90宗,产生相关租金共计481万元。
西安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高陵分局规划科负责人景林科介绍,按规定,像华捷父母这样的“共享村落”承租人不仅可以将租来的农房用于休闲居住或养老,而且还可以用于发展乡村旅游、民宿、文化创意等产业。
“这不仅有效延伸了乡村产业链条,激活了土地权能,盘活了农村建设用地资源,还为创新产业、青年创业、乡村旅游、养老休闲等产业在乡村落地提供了平台,撬动了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进入农村,增强了农村发展动能。”景林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