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应当依法履行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对网络直播活动的信息展示进行了特别规定,并要求平台提供直播回看功能。
网民表示,近年来,网络直播交易风生水起,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一些假借“创新”旗号的行业乱象相伴而生。相关规范与标准的出台,有利于引导直播带货对标守正规范发展,让其成为适应时代、充满活力、健康成长的“新经济”。
有网民称,直播带货是一个万亿级的庞大产业,从业者众多,行业门槛低,主播素质良莠不齐,各方为了争抢流量资源,不免夹杂一些违法违规操作,致使虚假夸大宣传成风、“三无”产品充斥其中、售后服务难以保障等乱象频出,扰乱了网络市场交易秩序,加强行业监管正当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