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六大行(工、农、中、建、交、邮储)近日均发布公告称,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于“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的存款产品,调整提前支取时适用的计息规则,计息方式由“靠档计息”调整为“按照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
根据六大行公告,如用户在调整日(含)后提前支取,将按照支取日人民币活期挂牌利率计息;如在调整日(不含)前提前支取,仍按照原方式计息;如不提前支取,利息不受影响。
“靠档计息”存款产品全称是“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产品”,收益会根据存款时间分段计算利率。客户与银行签约,协定存款金额并允许提前支取,存款利息按照与实际存款天数最接近的存期利率向下靠档计息。
举例来说,某储户购买了一张1年期大额存单,如果在第7个月被提前支取,那么,如果按照“靠档计息”,他可以依据最近一档6个月定期利率,再加1个月活期利率来计息;如果按照“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则7个月全部按照活期利率来计息。
因此,“靠档计息”产品的最大特点在于以活期存款的便利和定期存款的收益兼得为卖点,储户不仅可以提前支取,还不用为提前支取的利息损失买单,获得不错的利息水平。不过,这类产品对应的储户对利率更加敏感,黏性较差,一旦利率下调,银行出现负面舆情,极易导致存款大量“搬家”。
为什么要对该类产品进行调整?各大行在公告中均提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存款利率和计结息管理的有关规定”。今年3月,央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在通知中定性了“靠档计息”存款产品的不合规性。《通知》称,应严格执行存款利率和计结息管理有关规定,按规定要求整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等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
央行近日发布的《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也提出,此前部分金融机构通过发行活期存款创新产品和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等所谓“创新产品”吸收存款,利率水平明显超出市场同期限存款利率,且违反了《储蓄管理条例》《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在银行业内人士看来,“靠档计息”产品的存在拉高了银行吸储成本,加大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难度,本次六大行叫停“靠档计息”存款产品也将进一步压降此类产品潜藏的流动性风险,有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同时也将降低银行揽储成本,从而有助于降低贷款利率、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