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全国2225家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将被划定碳排放配额,未来这些企业可以基于该额度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行排放交易。
这些信息来自生态环境部最新出台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同步印发的《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以下简称《配额分配方案》)。首批划定排放配额的企业是年排放量在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发电企业。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表示,这意味着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我国的碳市场建设正从试点先行,过渡到建立全国统一市场。
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列为2021年八项重点任务之一,提出要“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李高看来,这两份最新出台的文件是提速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的基础工作。
业界认为,碳排放权交易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一种市场化手段,相对于行政手段,具有全社会减排成本较低、能为企业减排提供灵活选择等优势。国际实践表明,碳市场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有效手段之一。
2011年以来,我国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7个省市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截至2020年11月,试点碳市场共覆盖电力、钢铁、水泥等20余个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累计配额成交量约为4.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累计成交额近100亿元人民币。李高说,试点地区的经验为全国碳市场全面建立奠定了基础。
《管理办法》包括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分配与登记、排放交易、排放核查与配额清缴、监督管理、罚则和附则等内容。
李高解释说,《管理办法》定位于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规定了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市场参与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全国碳市场运行的关键环节和工作要求。
李高说,未来,以《管理办法》为统领,生态环境部还将制定并发布温室气体核算报告与核查、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搭建起全国碳市场的基本制度框架。
《配额分配方案》主要包括纳入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纳入配额管理的机组类别,配额总量,配额分配方法,配额发放,配额清缴,重点排放单位合并、分立与关停情况的处理等内容。
李高解释说,对发电行业将通过行业基准法开展配额分配,基于实际产出量,对标行业先进碳排放水平,配额免费分配且与实际产出量“挂钩”,体现奖励先进、惩戒落后的原则,助力供应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李高说,未来,生态环境部将在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完成的基础上,在发电行业碳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行业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实现全国碳市场的平稳有效运行和健康持续发展,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在实现我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中的重要作用。